臺灣NGO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距離刑期屆滿只剩不到1個月,但其妻李凈瑜仍未收到該案判決書,也未得到任何釋放日期等消息。多個民間團體18日呼籲,中共應如期釋放李明哲,陸委會也應適時公布其他遭拘禁臺人的處境。
2017年3月,李明哲因網路言論遭中共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18日召開記者會。
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祕書長邱伊翎表示,目前距離李明哲刑滿時間4月14日剩不到1個月,中共再無理由繼續關押或以任何藉口讓他滯留中國,但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迄今仍未收到判決書,無法確認正式刑期和刑滿日期,呼籲中方立即說明釋放日期。
她表示,自從疫情爆發後,李明哲家屬曾16次申請探視但都遭拒,連親情電話也無法打,無從得知音訊。而且李明哲在被關押期間,還遭受不人道待遇,被迫吃餿食、冬天的保暖衣物也遭丟棄。
「李明哲根本無罪。」立委洪申翰說,李明哲被中共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是「荒謬的指控」,呼籲中共遵守自己的法律規範。立委王定宇則強調,李明哲不是罪犯,他代表著自由言論的主張,被關押這麼久,也代表著習慣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臺灣人,都有著被恣意拘押的風險。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說,除了李明哲之外,還有很多臺灣人在中國下落不明,包括李孟居、施正屏、蔡金樹、鄭宇欽等4人,他們都是在電視上被認罪、被判刑,而且至今仍失聯,要求中共對外說明。
他也呼籲陸委會,應在兼顧當事人安全情況下,具體、公開說明遭中國「被失蹤」、「被認罪」的臺灣人處境,不應以家屬個案為由推諉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