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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助理費 北市議員林穎孟百萬交保

無黨籍臺北市議員林穎孟(中)被控詐領助理費。(中央社)
無黨籍臺北市議員林穎孟(中)被控詐領助理費。(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無黨籍臺北市議員林穎孟2020年遭5名前助理揭露她涉詐助理費,她認為與事實不符而提告5人妨害名譽等罪,但北檢今年1月認定指控並非毫無根據,將5人不起訴;22日再據此搜索林穎孟辦公室等處,將她約談到案,訊後諭令她以100萬元交保;她直到23日上午才步出北檢。

檢調調查,林穎孟於2018年至2020年間,明知前男友葉曜彰、葉男員工郭羿岑平日在米達克星球公司任職,卻涉嫌先後利用2人作為人頭助理,按月申請「議員助理補助費」上限24萬元,涉詐領數十萬元,並挪用人頭助理勞健保費。22日搜索並約談林穎孟、郭羿岑及新創工程師蕭新晟等3人到案,23日凌晨諭令林、蕭分別以100萬元、20萬元交保。

不過,林穎孟並未能立即籌足保金,待在北檢候保室內度過一夜,持續覓保8小時後,直到23日上午10時20分才由親友及律師代為籌出保金。她於交保後表示,她聘用這些助理都是在做組織工作、拓展支持者、剪輯影片、設計、製圖等工作,助理們都有交付工作成果,因此薪水是他們應得的,她沒有詐領助理費,更不可能把錢放到自己口袋。

據了解,林穎孟被控於2018年當選後,聘用她當時的男友葉曜彰擔任助理、掛名辦公室執行長,但葉男人在美國,並未參與辦公室運作。郭女則於2020年5月受聘為助理,利用正職工作閒暇之餘,參與簡單的製圖等工作。甚至把市議會每月補助近5萬元的「助理勞健保費用」拿去周轉。

但林穎孟澄清,請葉男擔任助理並無不法,他雖沒進辦公室,但有協助處理辦公室外的其他事務,沒有詐領助理費;至於未幫助理繳納勞健保,則是因為正在調查助理溢繳、短繳的疏失,需要時間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