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4日召開「臺灣鐵路管理局體制改革」公聽會,針對臺鐵改革議題,學者認為,公司化讓臺鐵經營有目標,有能夠追求目標的體制,這就是企業化經營的本質,但是不覺得行車安全要獨立出來,行車安全跟整體經營有關聯,企業化經營本來就有安全的責任。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前副教授黃台生認為,行車安全不用特別獨立出來談,因為安全本來就是企業化經營基本的核心。關於臺鐵的歷史債務,黃台生認為應該清零,不該拖累新的企業化經營公司,臺鐵公司化只是體制上改制企業化經營,並非與政府脫鉤,虧損嚴重的話還是政府負責,政府應該跟臺鐵公司合力追求經營績效。
至於公司化如何確保現行臺鐵員工權益,黃台生表示,不應依舊制進入新公司,否則會有同工不同酬問題,影響績效衡量及企業化管理。公司化之後是新環境,所有進入公司員工應了解,未來完全以績效為導向,要面對新的工作環節,不能再眷戀以前權益。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臺鐵公司化目的是將臺鐵轉變為有競爭力、能獲利的公司,但目前交通部及工會關於公司化條例草案的兩個版本,都缺乏問題導向的思維,應先釐清問題與未來臺鐵營運定位。
李克聰認為臺鐵內部缺乏改革動力,包括人力不足青黃不接、經驗未傳承、專業斷層、定位不明、競爭力降、車種複雜多元、新舊車輛調度及維修問題、軌道相關設備汰舊換新未及、故障頻繁、邊施工邊營運,風險更高。
李克聰說,臺鐵行車安全問題改革現在就可以做,例如進行歷年事件及事故型態、地點時間、原因、頻率及影響程度數據分析,做大數據的風險管理並訂出風險預防的優先改善事項及方法。
立委洪孟楷則表示,臺鐵改革的重點是安全,要有安全的運輸才能夠國人放心,但目前臺鐵內部員工人心惶惶,無法安定要如何談改革安全?為了安全,應先穩定內部再談改革,公司化可以討論,但是不能把公司化及安全劃上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