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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獵才 基進籲從嚴認定中資

調查局2021至2022年偵辦中資違法在臺挖角、竊密案件。(大紀元)
調查局2021至2022年偵辦中資違法在臺挖角、竊密案件。(大紀元)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中資偽裝臺資、港資或外資違法挖角人才、竊密,近期被挖走人才多達500~600人,對此,台灣基進新聞部副主任陳子瑜說,中資利用港資、外資洗白達到挖角目的,對臺灣人才外流或技術洩漏都是蠻大的威脅,應強化全民國防教育,提高保護智財權的意識、提升相關產業待遇留才,且需要從嚴認定中資審查。

立委羅美玲日前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中資透過第三地隱瞞身分高薪挖角人才、竊密,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44條之1,調查局從2020年起已偵辦33案、挖角人才達500~600人;現行《港澳條例》將港資視同外資,中資利用這種方式進來,根本不用投審會審核,應加速檢討修正《港澳條例》第31條。

陳子瑜告訴《大紀元時報》,中國資本利用灰色地帶,達到挖角的作用,對臺灣人才外流或技術洩漏都是很大的威脅,對中國資本的認定有必要進一步加嚴。過去香港擁有兩岸三地特殊金融地位,反送中之後(《港版國安法》施行),中共全面加嚴對香港、澳門的管制,香港已不再是離岸金融中心,而是一個完全的中國城市,對港資的認定有必要等同於中資,才能避免中資利用香港、澳門達到洗白效果。

拿高薪妨害國安 有些錢不能賺

羅美玲也提到,調查局查獲中資滲透挖角手法包括,偽臺資19家、僑外資含港資11家、在臺私設研發中心2家、中企在臺設辦事處1家。

針對中資未申請核可或利用臺籍人頭違法設立公司,陳子瑜說,中資擺明了就是鑽法律漏洞,很難用現行律約束。他認為,必須強化全民國防教育、提升相關產業待遇,加上洩密預防條款即競業條款,避免中資利用高薪挖角,公司機密被竊走。面對中共威脅,臺灣具備國安戰略意義的高科技產業,有必要在這方面做進一步強化。

陳子瑜指出,臺灣畢竟不是威權專制國家,不可能要求國人絕對不能到中國或替中企工作,更何況企業挖角涉及個人自由意志選擇,因此應提升全民國防教育,讓國人警惕,若拿了高薪會妨害國家安全,這些錢就不能賺。假設臺灣人才在知情、蓄意情況下,還是要接受中國問題資本挖角,可考慮透過法律方式嚇阻與制裁,像《刑法》外患罪有洩密規定,應該適用於資本或智慧財產權、半導體高科技技術等。

關於調查局兩年多偵辦違法中資33案、被挖角人才達500~600人,比率偏高,陳子瑜說,2020年之後是總統蔡英文第二個任期,加上美國總統拜登不僅維持跟臺灣合作,還維持對中共的防範,隨著美國與臺灣同盟戰略意義越加明顯,中共開始急躁,採取加速拉攏、挖角臺灣人才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