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擾臺有多種樣貌,如透過港資偽裝外資併購媒體、利用臺灣人頭借殼入主體育業,或表面上持股不超過30%,背後實質控制網購平臺及電子支付。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指出,這是國安問題。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中共擴張所帶來的經濟安全問題,臺灣在修法及執法上要急起直追、亡羊補牢。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蔡明芳則說,判斷中資除了量化指標股權標準外,還要看投資者質性指標,包括過去所受的教育、主要的事業體在哪裡、有沒有辦法提供明確的金流、跟中國的關係是否密切等,「不是只有用量化指標,那是無法服人的」。
港商黃浩2017年收購《壹週刊》到2018年初交易破局,外界對他是「中資白手套」的質疑從未間斷。他於2021年多次表態要購買臺灣《蘋果日報》,今年3月1有港媒爆料,黃浩已於2022年前支付超過新臺幣3億訂金購買臺灣《蘋果日報》。
香港清盤人賣臺《蘋果日報》 臺不承認其交易效力
臺灣《蘋果日報》是香港壹傳媒集團附屬公司,壹傳媒集團因中共打壓於2021年被迫清盤。賴中強對《大紀元時報》表示,壹傳媒之所以清盤是香港政府用《港版國安法》及各種方式起訴、逮捕、恫嚇壹傳媒高層,導致壹傳媒高層全體辭職,港府再趁機申請清盤,並由香港法院指派會計師譚競正做清盤人。
賴中強說,臺灣不承認香港法院對壹傳媒清盤案所做的決定,以及指派會計師譚競為臨時清盤人且把清盤延伸到臺灣,因為臺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絕不容許反民主的《港版國安法》在臺灣實施。如果譚競正把臺灣《蘋果日報》賣給黃浩,等於《港版國安法》在臺灣域外實施,絕對違反臺灣的法律,臺灣的主管機關也已表明不承認這項交易效力。
賴中強表示,臺灣《蘋果日報》買賣的合法性要從買賣雙方來看。賣方譚競正根本沒有權利賣臺灣《蘋果日報》,對臺灣來說,譚競正只要涉及買賣就是違法。而買方黃浩是跟中共關係非常密切的香港人,黃浩過去收購《壹週刊》交易破局,證明黃浩是人頭,背後另有出資者,臺灣政府不可能讓他完成《蘋果日報》的交易,「我們也不樂見中資透過港資來控制臺灣媒體」。
港資、新加坡資偽裝非中資 恐怕另有企圖
蔡明芳告訴《大紀元時報》,不管香港的判決如何,如果併購臺灣《蘋果日報》的廠商有中資或中資疑慮,沒辦法釐清跟中共的關係,當然不能併購臺灣的《蘋果日報》,因臺灣法令不允許中資偽裝港資、新加坡資等。他強調,中資疑慮都沒釐清的話,比真實的中資還危險,因為刻意偽裝不是中資恐怕另有其他企圖。
對於港方有沒有可能無視臺灣的法令,私下介入臺灣《蘋果日報》營運?賴中強認為有可能,「這就是我們擔心的」,所以他們一直放話想要影響臺灣《蘋果日報》員工的心理,繞過臺灣的政府,然後實質接管《蘋果日報》,這當然是違法的,呼籲《蘋果日報》的員工要堅守崗位,不要受到這些別有居心的不法之徒影響。
中資借殼上市 賴中強籲政府不可漠視
香港無極資本公司由錢濤創辦,錢濤原本是中國籍後持香港身分。職籃高雄鋼鐵人隊2021年10月爆出由具香港無極資本背景的黃哲寬接管,黃哲寬出任球團(高雄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迄今都零持股,且球團最大股東臺籍陳韋翰資金來源是姐夫錢濤透過銀行戶頭轉帳,陳、錢兩人聲稱是借貸關係。經民連指出,黃哲寬、陳韋翰都是錢濤違法投資的人頭。
對於無極資本中資、港資分不清,用人頭規避審查且借殼上市的做法,賴中強表示,這問題在臺灣也很嚴重,呼籲民進黨政府不可再漠視這個現象。而且高雄鋼鐵人最近發生一件事,錢濤忽然撤換球團教練,引起很大的震撼。中資介入臺灣體育界的結果,就是把中國惡質管理文化帶到臺灣來,不尊重專業,任意解聘球團教練。
錢濤的無極資本業務包括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錢濤放話要用私募基金投資臺灣半導體業。賴中強說,國發會希望引導保險業資金做更多元投資,打算核發私募股權基金認證,錢濤據說要申請認證,然後取得臺灣保險業的合作基金,一起投入臺灣半導體產業。錢濤發生這麼多爭議,國發會絕不可以給香港無極資本或美國無極資本私募股權基金的認證,避免中資介入臺灣半導體產業。
蔡明芳表示,「臺灣半導體產業只要是一線、二線都活得很不錯,他們不缺資金。」目前臺灣股市表現得非常旺盛,雖然有些人有批評,但臺灣資金真的很多,不只半導體業,臺灣許多產業實力變強,才有辦法支撐股價。半導體產業是重要產業也是高度敏感科技產業,香港、新加坡跟中共關係密切,港商、新加坡商來臺投資應從國安考量。
蝦皮無中資?
中國騰訊實質控制蝦皮母公司
除了《蘋果日報》、高雄鋼鐵人,蝦皮購物、蝦皮支付也遭外界質疑中資身分,主因是蝦皮母公司新加坡冬海集團(Sea Limited)最大股東為香港騰訊,香港騰訊背後為中國騰訊,香港騰訊在冬海集團的股份占比雖未達臺灣認定中資的30%門檻,但卻有實質控制力。
蝦皮2017年進入臺灣,當時香港騰訊持股達39.8%,但因當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對中資定義相對寬鬆,讓蝦皮得以進入臺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2020 年修訂,加嚴對中資認定標準,以持股30%或具有控制力來認定,並對持股者改採逐層認定是過去所沒有的做法。
賴中強表示,對於第三地中資的認定應該修法,以重大影響力替代控制力,只要有重大影響力就算是中資。騰訊在Sea集團有一席董事,就是有重大影響力,一席董事可以在合議制討論中,互相交換決定很多事情,所以Sea就是中資。投審會一直問蝦皮母公司集團還有蝦皮到底跟騰訊有沒有軟體、技術、各種業務上的合作,但蝦皮避重就輕不願意回答。
蔡明芳也提到,臺灣的政府當初判定蝦皮不是中資,但騰訊對蝦皮有特別否決權,如果是一般的股東,應該不會擁有特別權利去改變一家公司的決策,這部分是投審會過去認定中資被大家所詬病的。現在國安議題越來越重要,投審會修改中資認定有所謂實質利害關係,經濟部要硬起來,只要有實質影響力的中資股東就應該禁止進來臺灣,對資金來源要嚴格管控,如果沒辦法查就不要讓他進來。
中資假冒港資、外資亂竄
修法加嚴認定標準
對於中資假冒港資,在第三地設立公司包裹成外資,鑽法律漏洞在臺灣亂竄,賴中強表示,中資假借港資名義來臺灣,已經是很嚴重的國安危機。過去香港擁有獨立自主的政治經濟體系,所以港資比照外資認定,但《港版國安法》實施後,一國兩制已經被做殘了,港資比照外資認定的理由已經不存在了。
賴中強表示,經民連提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修正案,大幅縮減港資比照外資的規定,具有中共影響力的港資都應該視為中資處理。希望陸委會盡快提出修法草案,如同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指示,不要再玩數字遊戲,不可以讓中資如入無人之境,中資假借港資的名義來臺灣,要從源頭把水龍頭關起來。
蔡明芳提醒,蝦皮創辦人李小冬由中國轉籍為新加坡籍,但他的父母曾是中國公務人員,現在還住在中國,像這種中國籍轉為香港籍或新加坡籍的投資者,重要親人都在中國,或實質的營業體還在中國,跟中國的關係仍然密切,都不應輕易視為不是中資,美國人對這部分都非常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