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檢舉老街溪出現黃色泥水,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稽查員趕赴現場稽查,並循水路溯源而上,發現某新建工程未依規定排放黃泥色廢水,污染老街溪,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法第30條告發,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環保局表示,接獲民眾陳情老街溪遭黃泥水污染,故隨即派員前往並循線查到大園區某工地有黃色泥水排放。稽查時發現該新建工程基地進行開挖作業,所產生的廢水經沉澱池沉澱效果不佳,導致該股廢水排放至道路側溝後,流至老街溪造成污染。環保局現場令業者立即停止排放,同時依違反水污法30條告發,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呼籲,環保局24小時守護桃園環境,不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一旦發現有污染情形,民眾可立即撥打公害報案專線0800-066666及03-3354943通報,稽查員將立刻前往稽查,遏止污染情形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