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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銅像戴五星口罩判免罰 警方將提抗告

圖為臺南烏山頭水庫的日本水利技師八田與一銅像。(維基百科)
圖為臺南烏山頭水庫的日本水利技師八田與一銅像。(維基百科)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等3人於2021年,替臺南烏山頭水庫的日本水利技師八田與一銅像戴上五星旗口罩,並發表「日本人、美國人不要把病毒傳來臺灣」、「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等言論,遭臺南警方依《社維法》送辦,但法官卻裁定免罰。南市警局表示,將提抗告。

臺南地院法官徐安傑審理認為,林德旺、統促黨員張孟崇、支持共產黨的鄭建炘等3人將八田與一銅像戴上五星旗口罩、錄影拍照,5分鐘即取下口罩,手段平和,難認3人對秩序安寧有何影響,與《社維法》構成要件有別;即使是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言論,在尚未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有重大明顯立即的危險前,都應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將此案移送的南市麻豆警分局12日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會提抗告;但事後與南市警局進一步研究後,決定視法院裁定書內容提起抗告。

南市警局13日表示,如果人人都能在公共場所,對應受尊重的銅像做出違反社會秩序的舉動,顯已使他人對於穩定平靜的社會秩序感到不安與惶恐,也讓社會秩序存於不穩定的狀態,顯然已經逾越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能容許的合理範圍 ,甚至造成族群對立;且公共場所的設施應受到良善管理跟保護,不容任何人藉端滋擾。

市警局強調,對於不法行為,必須依法究責,絕不能輕縱助長,否則國內還有許多其他銅像,皆可能遭到類似對待。警察對於維持社會秩序,仍須秉持行政中立的立場,依法行使職權,否則將可能導致社會秩序紊亂,因此將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