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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獲救公開信:感謝各方營救 現在「被愛緊抱」

在中國服刑期滿的臺灣NGO工作者李明哲(中)15日上午自廈門搭機返抵桃園國際機場。(中央社)
在中國服刑期滿的臺灣NGO工作者李明哲(中)15日上午自廈門搭機返抵桃園國際機場。(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袁世鋼/臺北報導】被中共非法逮捕關押逾1,852天的臺灣NGO工作者李明哲,15日早上獲釋返臺,李明哲與妻子李凈瑜透過臉書發表聲明,感謝國內外人士及團體5年來的營救。他說,自己雖被防疫隔離,現在感受是「被愛緊抱」,而非恐怖圍困。

李明哲因網路言論,2017年3月經澳門進入中國大陸時遭中共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並「剝奪政治權利」2年,於湖南赤山監獄服刑。他在14日刑滿獲釋後轉往廈門,15日上午10時許平安返抵桃園機場。

基於防疫規定,李明哲救援大隊及家屬未至機場接機,將待李明哲隔離檢疫期滿後,在尊重他及家屬意願的前提下,視情況召開記者會。

李明哲:外界的關心 是力量泉源

「尋找李明哲」臉書專頁15日下午發出李明哲和李凈瑜共同署名的文章。李明哲開頭說:「我終於回到臺灣,也隔著窗看到憔悴卻興奮無比的凈瑜了。」

李明哲表示,「感謝這5年來營救我的國內外陌生人士,您們的關切一直是為信仰而受苦受難者最大的力量泉源。我和淨瑜由衷感激。我們家庭的苦難結束了,但是在中國仍不知有多少人的人權受到侵犯,願他們有解脫的一天。自由的獲得都是靠自己爭取的。就像臺灣人民從戒嚴統治下,以血與淚換得自由、民主與人權一樣。願中國人民認知並學習,祝福中國人民。」

李明哲說,他現在還很疲憊,對世界相當陌生,對疫情的肆虐竟然無感,必須隔離;「但是,現在的隔離和在中國的隔離有完全不同的感受,現在我是被愛緊抱,而不是被恐怖圍困。」 

最後,他跟妻子一同表示,此刻只能、只想說的一句話仍是:「從心底感謝國內外人士及團體對我的營救和關愛,無窮無盡的感恩!」

文章最後附上一長串特別感謝名單,包括已故前總統李登輝、國內外人權團體與人士,陸委會和海基會,以及美國、英國、德國、荷蘭與歐盟的政治人物。

陸委會:李回臺後不會再受偵審

陸委會15日表示,李明哲關心中國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遭到中共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審判並監禁5年,臺灣人民無法接受,政府認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對於有部分媒體報導李明哲回臺將受到司法偵審一節,「實屬誤解,絕非事實」,陸委會特予澄清。

陸委會強調,之前有報導指,臺灣人在國外犯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回臺後仍須受司法偵審。但政府多次強調,中方對李明哲的判決背離民主與人權價值,我方無法接受。因此李明哲返臺後不需接受任何司法偵審,但有關單位仍會對他訪談,以了解他在中國所受到的對待。

陸委會說,對於其他臺灣人在中國個案情形,仍會盡力透過各種管道掌握情況與提供必要協助,同時也呼籲中共重視臺灣人在中國相關權益保障,才有利於兩岸往來交流。

國家人權委員會15日指出,李明哲遭受不當關押期間,中共不但限制他對外書信,也禁止家屬定期探視,使外界無法得知獄中的真實狀況。中共政府已簽署並於1988年批准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應遵守其規範,但從相關國際觀察顯示,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在中國仍普遍存在。

國家人權會強調,中共政府對於人權的打壓,已引起國際社會多方關注,呼籲中共政府停止以言論入人於罪,盡速釋放境內所有遭任意逮捕、未經公正審判的人權工作者、異議人士及臺灣人民,真正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精神。

救援大隊:李關押處境 不符國際標準

由23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隊」則聲明,在任何正常國家,都不可能因為在網路上發表關注中國人權及公民社會等相關言論而構成犯罪;中共近年來的種種作為,包括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對維吾爾人及藏族人的迫害、不斷逮捕人權工作者,都顯示中共當局對言論自由及公民社會空間的打壓越來越嚴重。

此外,救援大隊提到,李明哲入獄後的處遇也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除了被迫吃餿食、缺乏保暖、通訊權受限制外,他的妻子16次嘗試探視均遭拒絕。鑑於過去曾發生不少在中國被釋放的律師或人權工作者健康惡劣的情況,救援大隊將持續關注李明哲返臺後的身心狀況。◇

李明哲遭非法關押大事記

2017年3月19日

從澳門入境中國,被迫失蹤。

2017年3月29日

中共首度承認關押李明哲。

2017年5月26日

中共證實,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李明哲。

2017年9月11日

中共湖南岳陽法庭開庭審判李明哲。

2017年11月28日

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

2022年4月13日

國臺辦宣布李明哲5年有期徒刑期滿,依法釋放。

2022年4月15日

李明哲乘坐班機返臺。

資料來源:新聞整理                      記者蔡艾莎/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