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縣民加速淘汰老舊機車及使用低污染運具,宜蘭縣政府4月26日宣布111年宜蘭縣淘汰老舊機車後換購電動二輪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方案,凡宜蘭縣民淘汰老舊機車後購買電動二輪車最高補助2萬元,新購電動二輪車最高補助1萬5仟元。
林姿妙縣長表示,老舊機車排放廢氣是空氣污染的主因之一,為推動老舊機車淘汰,今(111)年度只要車主報廢及回收民國96年6月底前出廠的老舊機車,就可獲行政院環保署補助每輛2,000元。目前電動機車技術大提升,不論是續航力或車速都與燃油機車不分軒輊,且電動車又具低污染、低噪音優勢,已逐漸受大眾喜愛,今(111)年度縣府持續提供加碼補助,只要設籍宜蘭縣縣民,報廢老舊機車後購買電動二輪車,汰舊換新一般民眾最高補助1萬6仟元,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者每輛最高補助2萬元;而新購電動二輪車,一般民眾最高補助1萬1仟元,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每輛最高補助1萬5仟元,盼縣內更多民眾儘速使用電動二輪車代步,一起維護宜蘭的好空氣。林縣長提醒,因縣府財源有限,今年度總補助額度以1,000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