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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篩陽即確診」5/12上路  3類對象適用

5月12日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等3類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圖為輔大醫院急診室外5日有不少排隊等待快篩民眾。(中央社)
5月12日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等3類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圖為輔大醫院急診室外5日有不少排隊等待快篩民眾。(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徐翠玲/臺北報導】本土COVID-19(中共肺炎)疫情升溫,指揮中心5日宣布,修訂確診病例定義,自5月12日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等3類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以維持採檢量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日發布修正新聞稿表示,鑒於近期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為維持國內病例監測及防疫採檢量能,諮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新增「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且經醫事人員確認」為確定病例條件。

對於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下午記者會時說「發文下去後,(新制)就會實施」,經媒體進一步確認時,也表示,「對」是即起上路,後來卻改為5月12日的原因為何?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解釋,因應修訂COVID-19確診病例定義,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需要進行更動,加入「醫師確診檢驗結果」項目,評估須至少一週時間重新設置及測試等,新制才可以上路。

指揮中心說明,居家隔離對象於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或是居家檢疫對象於7天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並透過遠距門診醫療,可免費使用24小時視訊諮詢「健康益友APP」或聯繫所轄衛生局安排。

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個案及醫師對評估陽性結果如達成共識,則由評估確認醫師所屬醫事機構進行通報,並由系統自動研判為確診。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確診個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但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通知衛生局安排PCR採檢。

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於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或居家檢疫期間如自行快篩陽性,應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及通報,以利地方衛生局盡速安排居家照護,並由醫護團隊評估提供必要醫療服務或治療藥物。 

全臺居家照護8.1萬人 具13種風險因子者可申請口服藥

據統計,全臺約8.1萬人正在居家照護。指揮中心5日公布居家照護口服藥,具13種風險因子者可申請。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已經配送口服抗病毒藥物到各縣市57家核心藥局,各地方衛生局取得藥物後,專案即生效,可與居家醫療團隊、藥局合作,提供居家照護確診者口服藥物使用。

確診者居家照護口服抗病毒藥物共2款,輝瑞口服藥須12歲(含)以上,且體重需要超過40公斤以上,發病5天內沒使用氧氣,具有風險因子,但未懷孕;默沙東口服藥「莫納皮拉韋」須滿18歲(含)以上,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5天內,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且有風險因子,但未懷孕。

指揮中心列出13種風險因子,包含65歲以上、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慢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吸菸、BMI大於等於30、影響免疫功能的疾病等。

另外,羅一鈞補充,近期發現有人在網站宣稱販售輝瑞口服藥,重申任何透過網路販售必須由醫師的處方藥物,均屬嚴重違法行為,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