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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口服抗病毒藥物13日起可由親友至診所代領

符合抗中共病毒口服藥物用藥條件的確診者,可由親友代為前往防疫門診看診、領藥。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符合抗中共病毒口服藥物用藥條件的確診者,可由親友代為前往防疫門診看診、領藥。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日公布,5月13日起符合口服抗(中共)病毒藥物用藥條件的確診者,可由親友代為前往防疫門診看診,以利及早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符合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條件確診者,可由非居家隔離中親友,持確診者健保卡,同時出示確診證明,包含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或顯示身分證字號的健保快易通檢驗結果頁面截圖等,前往124家醫院代為看診,

羅一鈞表示,看診時經醫師評估符合用藥四條件,若有使用慢性病藥物,經查核藥物交互使用沒有衝突後,由代理看診者簽署治療同意書,最後醫師會開立處方箋,於醫院藥局領藥,不過他強調,藥物開立仍有許多條件,「未必看診就會開藥」,另外提醒,民眾前往醫院前,請事先查詢醫院防疫門診掛號及看診方式,依照醫院流程進行掛號看診。

口服抗病毒用藥開放「電話問診」

考量長者存在數位落差問題,羅一鈞表示,指揮中心5月10日修訂「公費 COVID-19 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內容,在對居家照護確診者評估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時,開放醫師能夠以「電話問診」代替,或輔助視訊評估問診,以解決醫療團隊處理複雜情境。

國內唾液快篩限制採正面表列  陳時中:2至18歲可用

另外,食藥署4月29日核准國內首款家用唾液快篩試劑,韓國製「福吉美」(Gmate)唾液快篩試劑,12日分別在杏一、佑全,及丁丁藥局開賣,吸引許多家長排隊購買。

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2日在臉書提出質疑,產品中文仿單上並未跟進澳洲,列出「嚴禁兩歲以下使用」警語,質疑衛福部審查放生國內嬰兒。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回應,各國的仿單不會完全相同,台灣仿單主要採正面表列,寫法為2至18歲的兒童及青少年需由家長協助採檢,沒有將2歲以下列入,2歲以下兒童自然就不能用。

5月12日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等三類對象,快篩陽性視同確診上路。媒體詢問,若是家長買唾液快篩給適用對象的小孩使用,結果為陽性,是否視同確診?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回應,只要使用取得緊急使用授權(EUA)的唾液快篩,且屬於這三類對象,經醫師確認即可視為確診,但民眾從國外自行購入沒取得EUA的試劑不能作為判定依據。

至於疫苗接種後通報死亡的不良事件,新增2人死亡,均接種莫德納疫苗,年齡分別為50歲、81歲,為接種疫苗後1至5日間發生,截至目前累計1,473例接種疫苗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