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蟾蜍原產於美洲之海蟾蜍(學名:Rhinella marina)因壽命長、適應力及繁殖力強,加上會捕食小型野生動物、造成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威脅生態及人畜安全。
海蟾蜍已在澳洲、菲律賓及日本等國家造成生態危害問題,名列世界百大入侵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今(111)年4月7日將海蟾蜍公告列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
桃園市農業局表示,為維護臺灣生態環境,鼓勵業者或不想再飼養的持有者,主動將所持有海蟾蜍交由主管機關處理,於4月15日公告生效後,已飼養的個體,應於111年6月14日前,報請農業局登記備查及擬不飼養海蟾蜍個體繳交作業,另海蟾蜍所有人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如逾期未登記飼養或違反規定繁殖者,依規定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飼主應於指定期限前檢附申請書表、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動物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等向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完成登記,海蟾蜍登記申請書或海蟾蜍放棄飼養切結書可至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局網「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民眾常用下載」專區中下載,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致電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03)3329182洽朱先生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