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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專用電價5/30上路 基本電費減8成

台電27日舉辦「電動車充電示範場開幕儀式」,展示集合住宅充電設施配置,經濟部長王美花出席揭幕。(中央社)
台電27日舉辦「電動車充電示範場開幕儀式」,展示集合住宅充電設施配置,經濟部長王美花出席揭幕。(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電動車已成趨勢,台電27日啟用全國首座整合地下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示範場,推廣電動車專設電表、電價。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與電動車發展搭配的充換電設施電價,具有「低基本費、高價差、離峰長」三大特色,將於30日正式上路,新制基本電費減少80%,尖、離峰用電價差每度達6元以上。

王美花27日出席「電動車充電示範場開幕儀式」指出,據交通部統計,截至4月底臺灣電動車總數量已達近60萬輛。電動車專屬時間電價計費新制,搭配再生能源、分散充電樁電源,可以降低電費,也不會有缺電問題,有電動車的民眾按照新機制充電,「費用會很有感」。

經濟部長王美花出席表示,與電動車發展搭配的充換電設施電價,30日正式上路,有電動車的民眾按照新機制充電,「費用會很有感」。經濟部長王美花出席表示,與電動車發展搭配的充換電設施電價,30日正式上路,有電動車的民眾按照新機制充電,「費用會很有感」。(台電提供)

台電說明,新充電椿專用電價參考國際電業做法,整合電動車充換電需求,以促進充電樁基礎建設布建、創造電動車市場發展利基為目標,同時兼顧電力系統穩定,具「低基本費、高價差、離峰長」三大特色,適合用電需求高且訂有契約容量的充換電設施用戶,包含集合住宅停車場充電樁(如社區大樓管委會)、電動汽車充電站(如公有停車場及私有充電站)及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等。

台電總經理王耀庭表示,因應再生能源量增,鼓勵車主在「離峰時段」充電。電動車和企業或一般工廠一樣,分為基本電費和流動電費。基本電費從200多元降為約40元,降低了80%;流動電費的尖、離峰用電價差達每度6元以上、高達4倍,尖峰時間為下午4時至晚上10時,其他時間都是離峰充電。

台電提到,考量電動車「先充電後用電」特性,且具充電時間及快慢速度等彈性選擇,如可在家或工作場域充電,或選用快充、慢充等,故設計比一般時間電價長2倍、達18小時的超長離峰時間,用戶可彈性選擇充電時間,離峰時間充電,即可享電費優惠。

根據台電試算,以1輛汽車每年平均行駛1.5萬公里,每月1,250公里來計算,汽油車每月油錢約2,638元,電動車每月電費需1,788元。電動車若選擇在離峰時段充電,每月可降到約1,500元,一年下來,電動車可比汽油車省近1.4萬元。◇

與電動車發展搭配的充換電設施電價,具有「低基本費、高價差、離峰長」三大特色。與電動車發展搭配的充換電設施電價,具有「低基本費、高價差、離峰長」三大特色。(台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