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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核酸檢測陽性 經醫師判定也視同確診

圖為永齡基金會創辦人郭台銘(左),22日捐贈160臺家用PCR檢測儀給桃市長照機構,由桃市長鄭文燦(右)受贈。(中央社)
圖為永齡基金會創辦人郭台銘(左),22日捐贈160臺家用PCR檢測儀給桃市長照機構,由桃市長鄭文燦(右)受贈。(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2日表示,已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新增民眾使用經衛福部食藥署核准通過家用COVID-19(武漢肺炎)病毒核酸檢驗(PCR)試劑檢測陽性,經醫師確認即為確診,即日起適用。

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確診後,完成7天居家照護,22日回歸主持疫情記者會,但早已解除隔離的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連三天沒出席記者會。

莊人祥表示,在下午疫情記者會前,陳時中再次進行快篩,為較淡的2條線、陽性,但陳時中自我要求高,仍選擇缺席記者會,並表示,陳時中未來參加記者會機率越來越高。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經諮詢專家及綜合評估後,已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新增「民眾使用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通過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師確認,亦可判定為確診」,自6月21日起適用。

莊人祥提醒,民眾使用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為陽性,請於判讀陽性的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如以視訊診療進行評估,請將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及健保卡一起拍照;如至醫療院所或社區篩檢站請醫師現場評估,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將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密封包好攜帶前往。

指揮中心表示,自5月26日起,已納入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師確認,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本次再新增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相關條件,可提供民眾更即時診療及投藥。

猴痘病例亞洲現蹤   近日將增列為第2類法定傳染病

猴痘病例出現在亞洲,新加坡出現1例猴痘為東南亞首見,韓國也疑有2例,國內迄今尚未曾出現猴痘病例及相關通報,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臺灣上週通報1例疑似個案已排除,近日猴痘將增列入第2類法定傳染病。

莊人祥在指揮中心疫情記者會中表示,上週在邊境通報了1例猴痘疑似個案。並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進一步說明,該名旅客為60多歲男性,5月下旬到歐洲出差,5月31日出現咳嗽、流鼻水,6月1日在當地確診COVID-19(武漢肺炎),同日皮膚上開始出現水泡。

莊人祥說,這名男子6月12日返臺入境時,因為皮膚上有水泡水痘樣的皮疹,經防疫人員特別評估,謹慎起見送至負壓病房隔離,當時疹子已結痂消腫,將檢體送至實驗室檢驗,沒有驗出猴痘病毒,住院第2天就排除可能性。

莊人祥強調,疾管署持續關注國際猴痘疫情發展,已研擬將猴痘列為第2類法定傳染病,現階段已在簽核中,最快22日或23日就會列入。

國內第2類法定傳染病,包括登革熱、傷寒、麻疹等,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2類傳染病應於24小時內完成病例報告,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猴痘臨床症狀與天花類似,但傳染力較弱,嚴重度較輕微。常見症狀可用目前天花臨床條件進行通報,如醫師診治到病患有突然發燒攝氏38.3度以上,接著依序出現不同型態及進展一致的皮膚病灶如紅疹、丘疹、水泡或膿疱,且無其他明顯病因,並須特別與水痘(VZV)做鑑別診斷。

疾管署提醒,民眾返國入境時如出現上述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盡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接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