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7大電信公司成立電消中心 消費者多一申訴管道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等七家公司,7月1日舉行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成立記者會。(記者林紫馨/攝影)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等七家公司,7月1日舉行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成立記者會。(記者林紫馨/攝影)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隨著數位科技的進步及發展,近年來不分男女老少,國人幾乎人手一機,無線通信以及網路的使用量也隨之增加。為有效處理電信消費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定七家電信公司共同成立電信消費爭議中心(電消中心),消費者若遇到電信消費爭議,可直撥服務專線或上網填寫申訴單。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等七家公司1日舉行電消中心成立記者會。NCC委員孫雅麗表示,據NCC 2021年通訊傳播市場的觀測調查,全臺使用行動通訊門號已達2,929萬戶,行動通訊普及率達到124%。

孫雅麗表示,臺灣在4G及5G行動寬頻占手機的市場比例等指標高居世界第一,顯示臺灣民眾以行動通訊為主要的聯絡跟資訊獲取的媒介管道,行動通訊也成為民眾生活高度依賴的通訊服務。為使業者迅速、有效處理消費爭議,NCC要求業者成立電消中心,除處理原有的申訴管道外,消費者也可以善用其申訴及調處機制,協助解決與業者服務產生的爭議。

電信協會表示,未來消費者若遇到電信消費爭議,除了可以直接先向電信業者申訴外,也可以撥打電消中心的申訴專線。電消中心主要是處理金額少、數量多的電信服務爭議。

電信協會說明,電消中心的申訴及調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申訴階段,電消中心收到消費者申訴案件後,會提供給電信或者是固網業者進行申訴案件處理,若消費者不同意業者的處理結果,可以再透過電消中心進行第二階段的調處服務,協助消費者及業者以簡易、迅速的方式進行調解。

若消費者與業者仍存有爭議,且電信服務爭議金額超過2千元以上,可於收到申訴處理結果日起30日內再向電消中心申請調處決定。

電信協會說,電消中心作為善意第三方溝通協調平臺,若對調處結果不滿意者,可拒絕調處結果,逕自循其他消費爭議解決途徑處理。未來若遇到緊急必要或是重大消費爭議時,NCC也會主動出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