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坤輿案持續延燒,立委陳椒華5日指出,坤輿案中的地磅遠在80公里外,苗栗縣府都同意試運轉,但環保署卻未拿出應有的立場,環保署則回應,坤輿案中的環評仍尊重苗栗縣政府的權責,他們也有要求苗栗縣政府務必依法管理。
陳椒華5日召開「從坤輿爭議案看臺灣廢棄物管理問題」記者會暨公聽會。
陳椒華指出,臺灣一年有2千萬噸的事業廢棄物,聲稱八成以上再利用,但近年營建廢棄物和廢土濫倒案也屢見不鮮,事業廢棄物應從源頭、流向、終端再利用或處理都需加強管理,才能避免不肖業者濫倒造成環境問題。
陳椒華主張,環保署應明訂掩埋場地磅設在場內,以方便管理,避免流向不明或偷天換日,因有事業廢棄物車輛裝GPS卻繞空車欺騙管理系統的問題,工業局和環保署應加強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流向管理,改善管理不確實的問題。
看守臺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指出,地磅是流向把關的重要節點,應該是任何廢棄物處理廠(場)內必備設施,將來政府如有必要應派員駐廠監督,或者產源事業要聯合聘請第三方把關廢棄物流向。
謝和霖認為,在網路時代,這些地磅不僅要設在廠(場)內,更要具備網路即時傳輸功能,在過磅時就把廢棄物種類、過磅重量、交易雙方、GPS定位地點等資訊即時申報給環保機關。
環保署:尊重縣府環評權責
環保署則針對坤輿案作回應,針對環評部分,權責機關還是在地方縣府,署內立場是尊重縣府環評的權責;另外針對興辦事業計畫的地磅問題作補充說明,在環保法令中是沒有興辦事業計畫規定,所以過程中有沒有撤銷規定,好像沒有這種規定,而他們也有督促苗栗縣政府務必依規定管理,也不能違法
雲林科技工業區大北勢區廢棄物處理場用地於近日通過環保署環評初審會議,引發地方誤認啟動興建焚化爐,為免民眾疑慮,經濟部5日主動撤案。立委劉建國重申,他的立場是,「沒有人要蓋焚化爐」,同時對「雲林增加焚化爐,從頭到尾,反對到底」,始終如一,當下也要求經濟部撤案。
劉建國指出,雲林科技工業園區環保用地在1993年通過環評,當時沒有蓋焚化爐,今天更不可能蓋焚化爐,一個環差會議初審通過,被有心人放出要蓋焚化爐的不實訊息,造成人心惶惶;而他在6月24日就要求中央撤案,經濟部5日主動撤案,杜絕不實謠言,呼籲讓環境永續議題回歸理性論述,以防止有心人士操弄謀取不當政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