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調查立委集體收賄案,意外查出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嫌以政治獻金的方式,收取土地買賣仲介佣金,逃漏所得稅48萬6,573元,因此將他依法起訴。臺北地院審酌,他雖自行補稅,但否認犯行,判決他可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6月;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無罪。
判決指出,趙正宇於2019年7月間,仲介昭揚投資公司向麗寶建設公司購買一處土地,事成後昭揚公司表達將按買賣價金1%給付趙正宇仲介佣金221萬8千元,趙正字卻要求以捐贈政治獻金的方式支付,藉此逃漏201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48萬6,573元。雖然他否認有主觀犯意,但北院根據他的供述、證人證詞認定,他以涉犯逃漏稅捐罪。
北院審酌,趙正宇逃漏稅捐的金額雖非甚高,但他利用政治獻金制度達成逃漏稅捐犯行,不禁使人懷疑政治獻金是否已成為政治人物合法掩飾金流及資金目的的管道,足以影響國人對於政治獻金制度的信賴,對社會的影響性不輕,應量處中間至偏低度刑;考量他無前科、犯後已補稅,但矢口否認犯行,因此將他判刑6月、併科罰金6萬元。
此外,檢方於2020年7月搜索時,在他的住家扣得現金920萬元,並認定他對來源說明不實,將他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但北院認為,趙正宇與他的妻子於2018、2019年度的租金、土地仲介佣金等收入合計達2,339萬2,566元,與查扣的920萬元相較並無顯不相當的情形,趙正宇並無對財產來源說明的義務,因此諭知無罪。
對此,趙正宇表示,他從政以來一直都謹言慎行,連開會的便當都沒吃過一個,因為他很清楚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對社會的影響有多大,他涉及貪污的部分早在2021年12月就已不起訴處分確定了,但很多鄉親和民眾至今可能都還以為他有貪污,這大概是身為政治人物的原罪;他總算可以對女兒說「你爸爸沒有貪汙」。
至於逃漏稅部分,趙正宇說明,他一直以為只有將仲介作為職業者,受領仲介費才需要報稅,而在得知稅法上認定並非如此後,他也馬上補繳所有稅金,雖然他主觀上並無犯意,但作為政治人物就應該要熟悉相關法規,希望能讓民眾引以為誡,在報稅時要更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