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疫情逐漸趨緩,社會經濟活動也逐漸復甦,為減輕業者防疫成本負擔並鼓勵業者維持正常營運服務,行政院日前同意持續補貼陸路運輸業者防疫物資,公路總局7日宣布,即日起開始受理及核撥客運業者申請防疫物資補貼等相關作業,大車每日補助22元、小車每日補助15元,計程車每車共可獲5千元防疫物資補助總額,7月15日起陸續撥款。
公路總局表示,疫情間為協助陸路運輸業者加強防疫清消及減輕負擔,原防疫物資補貼辦理至今年5月底止,因立法院延長「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期間及考量現階段運輸業仍有持續防疫清消的需要,交通部續向行政院爭取防疫物資補貼經費自6月1日起至今年底止。
公路總局說明補貼細節,將援用之前補貼標準大車每日22元,小車每日15元;另考量計程車空間較小,搭乘乘客較不特定,為鼓勵計程車加強清消及增設車內防疫裝置,行政院已同意延長補貼2,730元額度外,再增加2,270元一次性加碼補貼,以6月1日列管在籍的計程車為準,每輛車合計可獲得5千元的防疫物資補貼。
公路總局指出,延長防疫物資補貼即日起可開始申請;另外,為利計程車業者及早領得補貼款,本次防疫物資補貼採一次性撥(預)付,並比照計程車薪資補貼方式由該局各區監理所統一受理及撥付,包含6都之計程車等,計程車業者可依規定填具表單向各區監理所申請,或請當地之計程車公、工會協助申請。
若業者於7月8日前遞件申請,各區監理所將於7月15日統一撥款至車主帳戶;後續提出申請者,經各所審核無誤後將於7日內完成撥款入帳。根據規定,計程車防疫物資補貼係採預撥,補貼期間屆滿後計程車業者仍須依規定檢具請款書向各區監理所辦理核銷,延長補貼期間車輛如有辦理報停、報廢、繳銷、吊銷、註銷及環保回收等,亦須依規定比例繳回補貼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