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水湳經貿園區面積達250多公頃,為未來都市發展重鎮。市府經發局計畫成立水湳園區營運管理中心,並向進駐的事業單位、機構等收取管理費,引發反彈聲浪。日前「臺中市水湳經貿園區營運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中,多位地主則抱怨,市府未盡管理之責,反要收取管理費,好像被剝多層皮。對此,經發局強調,目前僅止於收集意見階段,民眾意見會參考。
針對水湳園區未來營運管理與低碳、智慧營運之推廣,市府擬訂定水湳經貿園區營運管理自治條例加以規範,但日前公聽會中,條例草案中提到維護周邊公共設施等,將向進駐的事業單位、機構和協進會等收取管理費,引發不小爭議。
有地主指出,園區內抵費地雜草叢生和人一般高,還遭棄置垃圾和車輛,區內電桿也沒地下化,還曾發生變電箱爆炸,長期以來市府未盡管理之責,現竟要向民眾收取管理費?也有地主說,園區內的土地大多是祖產留下來的農地,在徵收時就已被徵收60%,且地價稅也比其他地段高,結果還要再收管理費,一點都不合理。
議員林祈烽、陳淑華指出,自治條例中規劃成立指導委員會、營運中心,與市府原有單位形成組織疊床架屋,且違反自由市場的機制。而重劃區原就有平均地權基金可運用,且近2年出售水湳土地達數百億元,認為市府相關經費應專款專用。
經發局則強調,為符合水湳經貿園區「智慧、創新、低碳」願景,市府規劃訂定營運管理自治條例,盼透過法規讓園區管理更完善,打造台中智慧城市的示範場域;目前條例尚在研擬階段,會持續廣納民意,讓水湳經貿園區長期發展有更完善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