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與新光金各成立專案小組研究合併,外界關注是否有意併購,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5日表示,金管會沒有收到確實消息。他也提到證交所日前對2家金控各罰10萬元,主要是表達態度,要求金控發布重大訊息應非常審慎。
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及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雖同出於新光集團,但2002年談合併時破局,當時留下了「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山頂會合」的說法,而近日2家金控又重啟合併的可行性評估,被市場評論是否「山頂會合」的時機點已來臨。
由於金融併購要發動時,無論是否合意併購,金融機構都會向金管會報告,確定法規與監理上不出問題。黃天牧15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表示,金管會目前沒有收到台新金、新光金合併的確實消息,2家金控都沒有向金管會報告,可能只是釋出消息,或仍在不成熟的階段。
黃天牧細數過往的金融整併案,他說,從2004年到現在,國內有59件的金融合併案,近年比較有顯著影響的包括元大金控併大眾銀行、中華開發金控併中國人壽、台新金控併保德信人壽、富邦金控併日盛金控等,只有富邦金併日盛金是非合意併購。
黃天牧指出,金管會提供金融整併機制,例如可先申請10%參股或提供相關資本誘因等,但對於金融併購還是尊重市場機制的運作,無論合意或非合意併購均有遊戲規則處理。
黃天牧表示,證交所日前才因2家金控重訊發布流程問題進行開罰,罰款金額雖然不高,但基本上就是要表達監理態度,金融業在處理何併議題時,對外發布重訊需要非常謹慎;至於雙方是否真的有合意併購,金管會沒有收到確實消息。
他說,外資通常會用「fragmentation(碎片化)」來形容臺灣的金融市場,指沒有像國外超級大型金融機構存在。不過,黃天牧認為,金融市場雖然需要大型金融機構,但中小型卻可能存在利基,例如信合社客戶服務就做得很好。
黃天牧強調,「若國內大型金融機構願意繼續再壯大,只要雙方合意、合乎規定,金管會都不會反對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