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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友大火燒出彰縣府管理問題 監院提案糾正

監委葉大華(右)、浦忠成(左)2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彰化喬友大樓大火造成消防員殉職,彰化縣政府跨機關協調不周、督導不力。(中央社)
監委葉大華(右)、浦忠成(左)2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彰化喬友大樓大火造成消防員殉職,彰化縣政府跨機關協調不周、督導不力。(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彰化喬友大樓2021年6月惡火釀4死、22傷。監察委員葉大華、浦忠成調查後認為,此案是由於彰化縣政府跨機關協調不周及監督不力,造成的一系列致命因素所導致,因此提案糾正;且彰縣近3年消防人口服務比遠高於全國平均值,一併要求檢討改進。

葉大華指出,喬友大樓為屋齡30年的建物,已是第4度發生火警,此案肇因於防火避難設施未完善,包含防火門開啟、遺失或損壞,大樓內部管道間垂直及水平區劃未落實填塞、閒置空間管理不當、建築內部存放及使用泡棉等易燃材料裝修,形成「煙囪效應」,而彰縣府建設處、城市暨觀光發展處卻未善盡審查監督之責。

據內政部災調報告,喬友大樓有防火避難設施失能等違規情事,但整棟大樓只有1樓遊藝場及6至9樓的百香果商旅辦理過公安申報,彰縣府建設處、消防局、城觀處未能相互勾稽查核,造成公共安全的空窗期,放任業者變更防火區劃、分間牆、通道、陽台外推等,提出與消防圖說竣工未盡相符的房間配置仍能通過變更使用及登記營業。

調查報告也提到,彰化縣消防局未落實隊員、帶隊官及指揮官的三層安全管理機制,發生第一大隊東區分隊小隊長單獨脫隊、安全幕僚未及時通知入室人員撤出、輪替小組人員擅自變更任務等疏失,也未能即時獲取災害現場建築相關資訊,嚴重影響消防人員入室救援及撤離,核有怠失,因此提案糾正彰化縣政府,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此外,葉大華表示,彰縣政府有消防人力不足及人車比降低的情形,第一線消防員額懸缺多時未遴補,導致該縣近3年消防人口服務比遠高於全國平均值;且該縣消防分隊第1梯次到達火場現場平均人車數、人車比均不升反降,因此一併要求該府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