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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池潭溺斃案相驗 檢:男童穿助浮衣非救生衣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21日會同法醫相驗後指出,王童落水前有穿運動型救生衣,教練則未穿。(中央社)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21日會同法醫相驗後指出,王童落水前有穿運動型救生衣,教練則未穿。(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高雄市政府基於還河於民政策,自2021年12月起開放左營蓮池潭進行水上活動,20日卻發生首起溺斃事故,參加私人風帆船課程的9歲王姓男童及61歲蔡姓教練皆不幸身亡。檢方21日相驗後表示,王童當時身穿助浮衣而非救生衣,蔡男僅穿著一般長袖上衣。

警方調查,蔡男擁有合格的帆船及動力帆船教練證照,私下開設風帆船課程。20日下午1時許,蔡男與王童登上風帆船,進行一對一教學,隨後疑因陣風過大造成風帆船翻覆,導致王童落水,蔡男則下水尋人。王童向北漂流至孔廟前岸邊,下午2時46分被發現後,送醫不治;蔡男也失聯,直到21日清晨近6時才尋獲遺體。

王童被救起時疑似未穿救生衣,但檢方21日相驗後表示,初步結果顯示,兩人身上皆無明顯外傷,王童當時穿著一件輕便型、較貼身的助浮衣,而非救生衣。至於經驗豐富的蔡男下水後為何會失聯,檢方表示,蔡男僅穿一件長袖衫,後續將視情況決定是否複驗,以釐清有無其他疾病或服用酒精、藥品的可能。

蓮池潭原本並未開放水上活動,市府基於還河於民政策,自2021年12月起開放進行水上活動,無需申請就可下水,已開放的滑水、立式划槳及龍舟練習等水上運動都不曾發生溺斃意外。市府說明,觀光局在現場公告相關開放項目、範圍與規範,提醒民眾應穿上救生衣,但無強制性與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