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8旬陳姓老翁照顧腦性麻痺的女兒長達50年,自己在數年前也罹患憂鬱症,2020年不忍她受牙痛之苦,親手以棉被結束她的生命後尋短。陳翁獲救後坦承犯行,法院考量他情堪憫恕,一、二審皆判決法定最低刑度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陳女自5歲起罹患腦性麻痺後即臥床無法言語,由父母照顧她長達50年,2020年2月晚間因牙痛而呻吟,但家人考量中共肺炎疫情而不敢將她送醫,吃了多顆止痛藥卻未見效,無助的陳翁不忍女兒再受苦,遂以棉被掩其口鼻直至窒息而亡;陳翁犯案後,自己也服用數十顆安眠藥企圖輕生。隔天清晨,陳妻報案後,將陳翁送醫急救。
陳翁獲救後,向警方自首,並稱「我知道這是有罪的」。一審臺北地院認為,陳翁符合自首減刑要件,考量他照顧陳女不遺餘力,長期飽受壓力與憂鬱的心理狀態,情堪憫恕,因此再度減刑,依家暴殺人罪從輕量處法定最低刑度2年6月,並罕見建請總統予以特赦。案經上訴,律師請求法官予以緩刑,但高等法院認為,不符緩刑規定,維持原判。
案經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