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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審定會:林智堅抄襲情節嚴重 建議撤銷碩士學位

臺灣大學9日公開說明林智堅論文涉及抄襲且情節嚴重,撤銷其碩士學位。圖為社科院長蘇宏達。(中央社)
臺灣大學9日公開說明林智堅論文涉及抄襲且情節嚴重,撤銷其碩士學位。圖為社科院長蘇宏達。(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針對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涉及抄襲的學術倫理案,臺灣大學9日宣布,經審定委員會認定,余正煌的論文並無抄襲情形,而是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的論文,且情節嚴重,兩人論文相似度超過40%,因此審定會決議認定是林智堅抄襲,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

臺大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學術倫理案件相關進度,臺大校長管中閔在記者會一開始表示,學術倫理的維護,主要必須仰賴學者,包括老師和學生的自覺和自主判斷。這次事件對學校名譽傷害甚鉅,臺大依規定審定,沒有任何遲延,請社會大眾尊重臺大的專業判斷。隨後管中閔即離席,由臺大社會科學院長、學術倫理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臺大教務長丁詩同等人報告審定會結論。

丁詩同表示,社科院完成審定作業後,將其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送交教務處核定。報告書指出,二篇論文出現許多嚴重重疊抄襲的內容,尤其是多處論文最重要部分都有大幅度的抄襲,完全不符合學術倫理的要求。經過審定會參酌當事人的書面和現場說明,釐清事實並充分討論後,決議余生並無抄襲,而是林生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

蘇宏達說明,以軟體比對兩人論文,無論是以林智堅論文為主比對余正煌論文,還是由余正煌論文為主比對林智堅論文,相似度都超過40%。之後委員又進行逐章節、逐段、逐句比對,認定兩文有高度相似性。

蘇宏達指出,審定期間有邀請林智堅、指導教授陳明通三次出席說明,另一當事人余正煌則有兩次,最終余正煌出席一次,林、陳則以書面說明。關係人到校時是以視訊對答,但只呈現聲音、不呈現影像,藉此保護互相的隱私。

至於蘇宏達曾在審議期間,稱論文事件是醜聞,被林智堅等人認為未審先判,並要求蘇迴避審查,但遭臺大駁回迴避申請。對此,蘇宏達則記者會上說明,學術界對於這類事件,一旦開始展開學術倫理調查,就會用醜聞來指稱。

臺大說明,教務處確認審定會的成立及審議過程,以及審定書的報告內容,同時亦仔細檢視二篇論文大量重疊的現象,教務處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以及審定會的建議,依據處理要點核定撤銷林生的碩士學位。

丁詩同表示,依照碩博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的處理要點辦理,依法審定過程保密,審查結果會在核定後通知檢舉人及被檢舉人,至於內容和過程不會再另外公開。而關於被檢舉人的權益問題,若林智堅不服裁定,可向教育部申訴,臺大也會依照規定辦理後續行政流程。

而在論文爭議過程中,指導教授陳明通是否涉及學術倫理問題,臺大表示,學校有接到關於陳師的檢舉,後續一樣會依照學術倫理定義的辦法做調查跟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