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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遭台大撤銷 林智堅重申他是受害者

臺大9日宣布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情節嚴重,林智堅(中)召開記者會大喊「我無辜!」,「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碩士資格被取消」。(中央社)
臺大9日宣布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情節嚴重,林智堅(中)召開記者會大喊「我無辜!」,「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碩士資格被取消」。(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徐乃義/連線報導】台大學倫會9日宣布撤銷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碩士學位,林智堅召開記者會,並公佈今凌晨委任律師向台大表明欲於8/11或8/12出席台大學倫會議的email事證。林智堅強調,他是無辜的,他寄信說明方便時段可前往說明,但台大卻突然開記者會宣布結果,對此感到遺憾。

「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碩士資格被取消」,林智堅強調,台大學倫會稱余正煌先交出論文,因此他才是抄襲,但若當時指導老師陳明通並未交出他的初稿給余先生、他沒有提供自己的民調,余先生就沒有辦法完成論文,所以他無法理解、也難以接受台大學倫會最後做出這樣的審定。

鄭運鵬提出六點說明,對台大學術審理提出質疑,一、「秘密審查卻對外放話」;二、「蘇召集人顯然未審先判」;三、「不採用具法律效力的證據」;四、「未尊重當事人權益突襲召開記者會」;五、「利用急就章程序成就政治審查」;六、「草率否定畢業論文的教授審查」。

鄭運鵬指出,台大突襲式的審查,這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是未審先判的審查結果。律師黃帝穎表示,今天的審查結果有三大違法:一、違反行政程序法的客觀義務;二、違反台大學倫要點第一條的公正客觀程序;三、違反比例原則。

對於媒體提問是否會參選到底一事。林智堅認為,有無學位並不影響他的選舉,政績才是王道,而他捍衛自身清白和服務桃園市民的初衷並未改變。

對於該結果,余正煌發表聲明,第一,台大社科院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認定余正煌論文並無抄襲情形,對此深表欣慰;第二,針對余正煌近日遭受誹謗及違反著作權之不實指控等相關情事,將於適當時間提出告訴,以維權益。

而國安局長陳明通則說,若台大啟動學倫調查,會完整說明,至於林、余的學位論文的完整脈絡,之前已完整說明,望各界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