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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塞車部分公園恐無遊具可玩 衛福部遭糾正

「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規定遊具須經檢驗通過並備查才能使用。示意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規定遊具須經檢驗通過並備查才能使用。示意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衛福部2017年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規定遊具需經檢驗通過並備查才能使用,但監察委員指出,由於檢驗量能不足,截至今年4月14日檢驗率僅有66%,若於2023年1月24日未通過者將拆除或無法使用,衛福部未做好政策影響評估,因此提案糾正。

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范巽綠、蕭自佑調查,衛福部2017年修正「兒童遊戲場規範」,規定兒童遊具經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陳報相關主管機關備查,其中校園、公園的遊具備查期限延長至2023年1月24日,屆時將拆除或無法使用。

但調查報告指出,截至今年4月25日止,國內僅有11家檢驗機構,導致2021年全國遊具檢驗大塞車,引發民怨。其次,雖然衛福部明定兒童遊具設計、製造、安裝等應符合國家標準(CNS)、國際標準(ISO)、區域性標準(EN)等,但國內所有檢驗機構皆無CNS以外的檢驗資格,導致符合EN標準的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共融旋轉盤」無法通過檢驗。

截至今年2月15日,備查進度落後較多的場域包含教育部國教署主管的公私立國小及幼兒園(54.7%)、營建署主管的公園(50.4%)。國教署預估,備查率可於今年12月31日達90%;營建署則稱,公園、綠地、廣場等附設兒童遊具管理屬地方自治範疇,中央也無預算可補助,屆時未通過檢驗的遊具將禁止使用,部分公園內恐無兒童遊具可玩。

調查報告也提到,兒童遊戲場安全風險管理,應建立在嚴格的科學數據分析所訂定之國家標準基礎上,但目前並未建立國內兒童遊戲場受傷的統計資料庫;且國內早已引進國外新式(含共融)遊具多年,法規卻未與時俱進滾動式檢討,有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保障的兒童遊戲權。此外,檢驗機構也有收費標準不一、任意開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