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內疫情影響,許多產業受到衝擊,財政部表示,企業如果受到疫情影響,導致短期內營收驟減,或經政府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可在今年9月1日至30日,向國稅局申請「免辦理2022年營所稅暫繳」;財政部初估影響稅額近新臺幣千億元。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如果營利事業符合兩大情形之一,可免辦營所稅暫繳。第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的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者。
第二,其他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者,例如自2020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的月平均營業額、或任1個月的營業額,較2019年12月以前6個月、或2018年以後的任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
財政部指出,為減輕受疫情影響企業繳稅資金壓力,2020年、2021年也都有提供免辦理營所稅暫繳的措施,前兩年影響稅額分別為848億及917億元。
考量《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已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加上今年4月國內疫情升溫,使部分行業營運受到疫情影響,故續行提供免辦理2022年度營所稅暫繳紓困措施,預估影響稅額近千億元。
財政部表示,這些措施都以「申請從簡、認定從寬」的原則辦理,而有3種情況,企業可直接適用免辦理營所稅暫繳,不需額外提出申請。
首先,企業已適用免辦理2020年或2021年營所稅暫繳者;其次,企業辦理2022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已依規定經國稅局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額者;最後,則是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均無需再次申請,將直接適用免辦營所稅暫繳措施。
若不符合3項條件者,就要檢具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免辦營所稅暫繳」;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以曆年制來說是2022年9月1日至30日,而特殊會計年度則比照推算,如採4月制者,即為2022年12月1日至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