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里夫告訴福斯新聞:「總統(川普)確實擁有解密文件的最終權限。他確實擁有這種權力,可以在他擔任總統期間解密任何文件。」
地方法官賴恩哈特(Bruce Reinhart)上週五解封了FBI上週一(8月8日)搜查川普住所海湖莊園的搜查令和物品清單。該搜查令旨在搜查川普去年離職時,可能隨之帶走的文件。
解封的文件顯示,FBI拿走了機密檔案,包括一些被標記為最高機密的檔案。文件還顯示,突襲搜索是因為川普涉嫌違反多項法律,包括《間諜法》,一些法律專家稱這項法律與擁有機密國防資訊有關。川普正在接受調查。
針對上述事件,雷克里夫告訴福斯,在搜查令公開前,他不認為突襲是為了搜查機密文件,「肯定有別的(因素),因為司法部和FBI已經制定了一套標準,起訴這樣的案件幾乎不可能」。
他還提到FBI如何處理前國務卿希拉蕊持有的機密文件。
「當人們談論《間諜法》、機密文件及相關問題時,標準是在2016年制定的」,雷克里夫說,「記得司法部和FBI的官方立場是,希拉蕊擁有機密文件,擁有還不夠,加上嚴重疏忽和不小心,然而,柯米(Jim
Comey,時任FBI局長)告訴我們,根據《間諜法》,這還不足以起訴。你必須知道你違反了法律。」
他補充最壞的情況,即川普的海湖莊園裡有機密文件,這也只是讓他和希拉蕊的處境相同,「FBI和司法部必須證明的是,他(川普)知道這些文件在那裡,而且他知道這些文件沒被解密」。
川普上週五在他的「真相社群」(Truth Social)上說,這些文件「都已解密」。川普寫道:「第一,所有文件都被解密了。第二,他們不需要『沒收』任何東西。他們可以隨時擁有它,不需要玩弄政治和闖入海湖莊園。」
川普的一位發言人告訴「Just the News」,對文件保密或解密的權力完全屬於美國總統。
但也有一些人不認同這個說法。歐巴馬政府時代的國家情報助理副總監伊默曼(Richard Immerman)告訴NBC,「他不能只是揮動魔杖就說文件已解密,必須經過正式的程序,這是該系統運作的唯一方式。
伊默曼說:「我看過成千上萬的解密文件。它們都被標記為『已解密』,並標有解密日期。」
議員質疑司法部雙標
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葛拉斯里(Chuck Grassley)也要求FBI局長瑞伊(Christopher Wray)就突襲海湖莊園進行說明。
葛拉斯里對英文《大紀元時報》表示:「不幸的是,越來越多美國人對FBI失去信心,因為該機構處理具政治敏感性的調查時沒有一致的標準,也不配合國會合法的監督調查,而且FBI從沒有讓其內部人員對不當行為負責。」
7月下旬,葛拉斯里對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和瑞伊發出了一封措辭尖銳的信。信中說,如果參議員從FBI吹哨者那裡得到的指控屬實,「司法部和FBI已經制度化的從根本上腐敗了」。
2015年,前國務卿和總統候選人希拉蕊因在私人的電子郵件伺服器上隱瞞機密資訊而受到FBI調查。但負責調查希拉蕊案的FBI沒有突擊檢查希拉蕊,也允許希拉蕊及其律師就希拉蕊必須移交哪些證據進行協商,並規定了希拉蕊接受問話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