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5月底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七項附帶決議因涉及增加國外牙醫系畢業生回臺實習名額等問題,遭牙醫界質疑大開後門。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19日表示,前述附帶決議可能造成能力不足的國外學歷牙醫學生藉此進入國內口腔醫療體系,稀釋本國臨床教學資源,更有降低醫療品質的隱憂。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學權部長蕭任廷表示,今年《醫師法》修法,其精神為「不論從何國家或地區取得學歷,除於九大地區當地執業5年以上及今年年底前入學的落日條款外,返臺皆需經過學歷甄試才可以報名國考。」然而,修法時卻挾帶七項附帶決議,將嚴重破壞原先立意良善的《醫師法》修正案,企圖圖利特定人士,大開後門。
蕭任廷指出,臺灣部分金錢充裕的家庭因子女無法考取國內牙醫學系,近幾年選擇將子女送至九大地區的特定國家,如波蘭或西班牙的牙醫系就讀,藉此規避通過率約為6%的學歷甄試。據推算,國外學歷牙醫學生每年歸國人數大約六百名,相比於國內管道入學每年名額約只有四百名。
蕭任廷說,自2010年開始,政府給予國外學歷畢業生實習名額限制,但因有太多懷著投機心態的人,造成實習塞車,現在反過來要改變遊戲規則,強開實習名額,恐是為滿足特定人士的私利。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發言人趙御婷表示,只要支付特定機構一筆費用,不論高中成績如何、英文能力是否合格,就能到國外牙醫系就讀,早已是業界公開的祕密;有些國家的牙醫系沒有嚴格訂定最低標準,曾經發生過畢業生稱已在海外完整實習,卻連一次臨床根管治療都沒練習過的案例。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反對廢除「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為國外學歷認證進行雙重把關;反對以任何形式及管道額外加開每年持國外牙醫學生實習名額,並堅持僅開放不超過10%國內牙醫系招生名額給國外學歷者;反對將《醫師法》第4-1條之「入學」擴大解釋為「取得入學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