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開辦的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原定於8月31日截止申請;但營建署統計,至8月29日止,僅有27萬戶提出申請,為造福更多的租屋族群,並給予想申辦租金補貼卻來不及申請的租戶更多機會,經報請行政院同意後,公告延長受理時間至今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不論是否設籍、居住違章建築、有無弱勢身分皆可申請。
營建署表示,坊間可能有一些迷思阻礙了民眾申請租金補貼,有些民眾誤會自己不符申請資格而卻步;但其實莘莘學子對於在外租屋需求殷切,只要年滿20歲以上的學生都可以申請,不論是與他人合租分租套房、居住違章建築、父母有房子、不具有弱勢身分或未設籍租屋處等情形,也都可以提出申請。
至於房東為逃稅而不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的問題,營建署強調,自公益出租人政策上路以來,全國目前已有逾10萬人成為公益出租人,顯示有越來越多的房東願意將房子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民眾;當房客領取租金補貼的同時,房東也能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政府鼓勵更多房東加入「用好房、做好事」的行列。
此外,營建署提醒,目前正陸續審查或試算於8月31日前已申請租金補貼的案件,預計將於10月起陸續撥款,而於延長受理期間申請的民眾,則預計於12月起撥款;民眾也可透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系統」中的「進度查詢」功能查看試算結果,並可於線上切結點選同意或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