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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冠一號限縮對象引爭議 衛福部放寬3條件

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8日公布,與僅接受西醫常規治療病患相比,搭配清冠一號治療的輕、中症患者均未轉重症,使用清冠二號顯著降低74%死亡率。(中央社)
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8日公布,與僅接受西醫常規治療病患相比,搭配清冠一號治療的輕、中症患者均未轉重症,使用清冠二號顯著降低74%死亡率。(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綜合報導】

衛生福利部原公布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將限縮至染疫後的高風險族群,但引來不少爭議。對此,衛福部9日上午開會討論,並納入高熱不退(體溫39°C以上持續兩日)、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咽痛嚴重且飲食困難等三個症狀條件。

衛福部8日表示,自9月15日起,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將僅針對染疫後的高風險族群,如:65歲以上、慢性病患者、65歲以下但BMI大於或等於30等。但中醫師公會理事長柯富揚指出,衛福部公布新的適用範圍,但這與西醫抗病毒藥相同,並未考慮到清冠一號治療確診者的安全性以及療效。

對此,衛福部中醫藥司9日上午針對清冠一號公費補助對象召開會議討論,考量中醫診療特性,新增適用對象,納入高熱不退(體溫39°C以上持續兩日)、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咽痛嚴重且飲食困難等三個症狀條件,確診且呈現任一中醫急迫病勢,都可讓中醫開立公費清冠一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因清冠一號先前沒有適用標準,因此,中醫藥司希望能有明確標準才研擬,因是防止輕症變為重症,所以一開始的思考是比照西藥;後得知中醫師意見,所以開會進行條件增列,等29日後再和全聯會討論,依中醫病勢訂的條件是否合理、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