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沒有測謊儀,官員審案時遇到撒謊的人,應當如何揭穿謊言,從而做出公正的判決?我們來看看中國古代的小故事吧!
宋人測謊摸鐘辯盜
北宋時期,陳襄(西元1017~1080年)在福建浦城做知縣時,有一年在他的轄地發生了一起盜竊案。雖然官差抓到了幾個嫌疑犯,但沒人肯認罪,都說自己是無辜的。究竟誰在撒謊,誰才是真正的竊賊,官府一時難斷。
陳襄想了想,心生一條妙計。他對外聲稱,廟裡的那口鐘非常靈驗,對鑑別竊賊,有著超乎尋常的能力。凡是盜賊觸摸了它,鐘便立刻發出轟鳴聲,似乎是對外報警一樣。
陳知縣派人把那口大鐘安置在官署後面,招喚來一干嫌疑人,對他們說道:「如果不是盜賊,即使觸摸它,它也不會發生聲響;倘若是盜賊,一碰它就會發出聲響。」
陳知縣說罷這番話後,親自帶著縣裡的大小官吏衙役,鄭重的對著大鐘祝禱了一番。祭祀之後,他命人用帳幔將鐘圍住。他讓嫌犯逐一把手伸到帳幔中去摸鐘。
當嫌犯都摸完大鐘後,陳知縣命他們把手伸出來。每人手上都有墨跡,只有一人手無墨跡。原來,陳知縣事先讓衙役將墨塗在鐘上。真正的盜賊因害怕鐘響,根本不敢觸碰那口鐘,自然手上沒有墨跡。
陳襄以鐘為道具,以智破除了盜竊案,找出了真正的竊賊。
比對狀紙 揭穿謊言
隋朝末年,由於煬帝無道,導致民憤激盪,群雄舉義。唐高祖李淵在太原起兵反隋。當時李靖和衛文升是隋朝官員,負責留守長安。李淵平定關中,先誅殺了衛文升,其次將殺李靖。
李靖厲聲急言:「公定關中,唯復私仇;若為天下,未得殺靖。」李淵你費時費力,興師動眾的平定了關中,只為了狹報私仇嗎?倘若你想得到天下,就不能殺掉我李靖。
李淵一聽很有道理,加之李世民也從旁為李靖求情,李淵就赦免了他,還安排他做岐州刺史。
後來有人密告,說李靖謀反。李淵就派了一位御史去審查此事。
御史奉旨來到岐州,接見了那位告狀人,並帶著他一起走過了幾個驛站。或許從種種跡象,御史知道了有人故意誣告李靖。他心裡質疑告密者,但一時又不知該如何揭穿對方的謊言。
御史想到了一個辦法,他佯裝訴狀遺失,露出驚恐害怕的表情,故意痛加責罵並鞭打下屬。御史祈求告密者再寫一份訴狀。
於是,告密者又寫了一份訴狀給御史。御史抽出先前的訴狀,進行比對後,發現二份狀詞中有不少漏洞,因此查到了告密者在撒謊,故意誣告李靖。御史回到長安後,如實稟報,李淵也大吃一驚。
唐朝御史比對狀紙,揭穿了告事者的謊言,還李靖以清白。
閒話家常 定讞結案
受古裝劇影響,不少人以為中國古代審訊嫌疑犯,肯定都是大刑伺侯,棍棒威嚇。清朝乾嘉年間張船山問案測謊,通過比對聊天紀錄,終將棘手的案子定讞。
張船山以翰林身分到山東萊州擔任知府。由於他恃才傲物,對山東巡撫白大人很無禮。白大人心裡頗為怨憤,說張船山是一介書生,怎堪大任。地方長官說:「張船山雖書生,尚不誤民事。」別看這小子狂傲,但他有真才實學,不會耽誤百姓的事。巡撫不信,就把一件棘手的案子交給張船山,要是審好了這個案子,就讓他赴任,否則就別去。
這是一樁盜竊案,萊州府抓獲了一個江洋大盜,但此人非常狡詐,屢次撒謊,屢次翻供,導致審判官查不出實情,也就無法定讞。
張船山來到臬署審訊盜賊,眾人問他需要什麼刑具?他說,刑具等需要時再說,現在最緊要的是,需要一大盤金華肉乾,紹興佳釀一大甕。
酒肉備好後,張船山叫二個書僮暖酒、倒酒,一名書吏做紀錄。喚來嫌疑犯後,張本人左手把杯,右手翻案牘,一邊喝酒吃肉乾,一邊和嫌疑人聊家常。張船山提的問題很簡單,譬如:你叫什麼、多大年紀、家庭情況等。張船山聊家常時,地方長官和廉訪使就坐在屏風後聽審。就這樣聊了三天家常,書吏做了三天的聊天紀錄。
第三天日晡時分(申時,下午三點至五點),張船山正色危坐,一改上午聊天的語氣,嚴厲的說:「我和你閒聊了三天,都是家常瑣事,這三天你所答之事,前後都不相符。小事尚且反覆,何況正案呢?」他提醒犯人,若能從實相招,還不愧是條好漢,若再胡編亂造,狡詐強辯,即使處死也不為過。盜賊趕緊叩頭求饒,願意如實相招,發誓不敢再翻供。就這樣,一樁棘手的案子順利定讞結案了。(事據《宋史》卷三二一、《大唐新語》卷六、《清稗類鈔》卷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