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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檢未改善釀太魯閣49死案 監委糾正交通部、臺鐵

2021年4月2日上午9時28分34秒(撞擊時間)臺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事故現場。(監察院提供)
2021年4月2日上午9時28分34秒(撞擊時間)臺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事故現場。(監察院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2021年4月2日撞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釀49死,監察委員葉宜津等5人歷時1年多調查發現,臺鐵局雖於2018年「普悠瑪事故」進行總體檢,但僥倖投機、便宜行事的散漫心態仍未改善,致K51標工程工地管理懈怠鬆散而釀禍,因此提案糾正交通部、臺鐵局。

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鴻義章、張菊芳、王麗珍調查發現,臺鐵局K51標工程工地管理懈怠鬆散,事故前於2021年1月23日已發生預拌混凝土車卡陷路緣邊坡事件,卻未積極追蹤研謀改善;同年4月清明節連續假期停止施工期間,又未落實停工工地門禁管制查核,導致東新公司為趕施工進度,漠視停工規定進場施工。

在安全衛生設計部分,臺鐵局疏未預見工區既有道路潛藏的危害因子,也未於施工前的危害告知協調會議告知可能存在的危害風險;施工品質及安全衛生等查核重點又偏重於工區既有道路西正線範圍,忽視另一端的東正線危險彎道下坡墜落風險,臺鐵局顯未善盡監督營建施工、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等廠商的管理責任。

調查報告指出,該工程工地主任李義祥於施工初期擔任「品質管理人員」兼「鋼筋領班」違反品質管理人員應專任的規定,他嗣後接任工地主任時又同為其他營造業負責人,違反《營造業法》第28條「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工地主任」的規定,臺鐵局及負責審核的設計監造、專案管理廠商均未覈實審查,核有違失。

雖然設計監造廠商聯合大地公司曾以臺北大巨蛋「把挖土機當起重機」的工安案例,提醒東新公司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辦理,但李義祥竟毫無工安危機意識,輕忽工程車墜落鄰近鐵軌的風險,貿然駕駛挖掘機,企圖拖移卡陷路緣邊坡的工程車,顯見臺鐵局在「普悠瑪事故」後仍未全面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而在列車撞擊前,李義祥未善用行調無線電告知鄰近的列車司機員、工區前後車站及綜合調度所此緊急狀況;撞擊後也未於第一時間通報警方及救護單位以搶救傷患,工地緊急通報機制形同虛設。此外,花蓮工務段工程承辦人潘堂益,為避免工程落後太多遭上級管考,竟主使偽造施工進度並不實登載於管理系統內,臺鐵局各層級長官也未落實稽查。

監委們批評,臺鐵局歷經「普悠瑪事故」後雖進行總體檢,但僥倖投機便宜行事的散漫心態仍未改善。至於廠商借牌投標等工地管理問題,監委們認為,廠商為跨級承攬而借牌投標,嚴重影響施工品質與安全,工程會雖訂有「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函請各機關注意,惟對於「借牌投標」之行為態樣並無任何研究著墨,應研議解決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