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19日指出,過去曾偵破有國人透過地下匯兌收取中共國台辦資助,協助特定候選人賄選或在臺發展組織的案例,為防制境外不法資金介入選舉,遂於9月5日至15日配合高等檢察署執行「選前查緝不法金流」專案,查獲不法地下通匯金額約新臺幣120億元。
為維護國家安全、防制境外不法資金介選,調查局配合高等檢察署「111年度選前查緝不法金流」專案,於今年9月5日至9月15日掃蕩全臺地下通匯業者,清查地下通匯及洗錢金流收匯款人,以追緝不法資金最終受益人。調查局在偵辦過程中發現,我國地下通匯多與中國或越南、緬甸、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間的異地資金清算匯兌有關。
調查局於專案期間查緝29案、約談63人,查獲不法地下通匯金額約新臺幣120億元;匯兌模式則包含第三方支付、購買虛擬貨幣,或透過貿易物流業者、人力仲介業者等,以合法交易金流為掩飾,協助犯罪集團異地移轉資金或洗錢。調查局表示,後續將循線釐清往來匯兌金流,追查不法金流最終流向及是否涉及干擾年底選舉。
調查局強調,未來將持續依高檢署「選前查緝不法金流專案執行聯繫會議」決議,督促所屬外勤處站積極發掘線索,嚴查地下通匯及洗錢案件,持續密切調查犯罪高風險業者的交易金流有無異常,全力防堵境外勢力資金非法入臺介入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