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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吸毒不歸路 企業釋放更生缺可領14萬

台中地檢署觀護人室駐點提供就業諮詢。(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地檢署觀護人室駐點提供就業諮詢。(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藥癮者更生人求職不易,長期無經濟來源,易造成販毒吸毒不歸路。台中市勞工局與勞動部合推「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鼓勵台中市在地企業釋放友善職缺,僱用有吸毒前科的失業勞工,若經市府就業服務處推介,雇主最高可領14萬4,000元,勞工最高可領6萬6,000元,期待中市企業及勞工朋友把握機會申請。

台中地檢署觀護人室駐點提供就業諮詢。台中地檢署觀護人室駐點提供就業諮詢。(台中市政府提供)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施用毒品者長期失業又無經濟來源,往往導致其重回販賣或吸食毒品的不歸路,造成惡性循環,就服處協助藥癮者就業已超過千人。勞工局今年也爭取勞動署中彰投分署補助辦理「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凡有投保就業保險的民營企業、團體、私校皆可參加。失業勞工只要持政府或醫療機構開立的施用毒品者身分證明,皆可到各就服站申請,計畫媒合推介至113年12月止。

就服處說明,雇主僱用相關領有僱用獎助推介卡的失業勞工,僱用期連續滿10日,薪資為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僱用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10天發給4,000元,最高發給14萬4,000元;若薪資為非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僱用者(如部分工時或按件計酬),則每人每小時發給65元。

失業勞工經就服處推介僱用連續滿30日,屬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第1個月至第6個月,每月發給5,000元就業獎勵,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發給6,000元就業獎勵,最長12個月,最高發給6萬6,000元。

若薪資為非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如部分工時或按件計酬),每月至少工作80小時,第1個月至第6個月,每月發給2,500元就業獎勵,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發給3,000元就業獎勵,最長12個月,最高發給3萬3,000元。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媒合推介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為照顧身障母親的阿育,曾受人誘惑販賣毒品被判緩起訴,地檢署將阿育轉介至就服處,經多次推介錄取牛排館工作,阿育適應良好,穩定就業滿3個月獲就業獎勵。阿育說,他一直非常自責後悔犯下的錯誤,會把握機會努力工作,讓媽媽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