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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院公布能力指引 助華語文教學

為使各國人士在學習華語上有一致性和架構性,國教院公布「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圖為明道大學外籍生學習華語情形。(明道大學提供)
為使各國人士在學習華語上有一致性和架構性,國教院公布「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圖為明道大學外籍生學習華語情形。(明道大學提供)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全球近年來掀起一陣學習華語的熱潮,為使各國人士在學習華語上有一致性和架構性,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布「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提供華語文教學可以使用的教學內容,幫助教師可依照學生的學習需求與目標將內容做適當轉化,以發展合適的教學與教材。

國教院於民國109年完成「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鑑於世界各地華語文教學的分享及交流需要發展一套涵納理念、目標、學習重點及實施方式的課程指引,國教院又將「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擴充為能涵納課程、教材、教學、資源、評量五個面向的「參考指引」。

如此,全球的華語文教育在課程規劃、教材編寫、教學實施、資源選用,以及華語考試的命題、施測、評分,將能有一致的參考依據,世界各地的華語學習者也能透過相同的架構,來了解學習華語的進程與目標,並為國際華語教育未來的各種創新應用提供發展依據。

根據「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規定,將華語文學習者聽、說、讀、寫、譯、文化的表現分為3等7級。 「3等」分為基礎、進階、精熟,「7級」分為1級至7級,其中「基礎」包含1至3級,「進階」包含4、5 級,「精熟」包含6、7級。

以參考指引中「文化表現」提供的範例指出,回應讚美時,學習者可說出「哪裡哪裡」,屬於基礎(1至3級),學習者可說出「你過獎了」,可評價為進階(4至5級),回應不熟悉的上位者讚美時,學習者可說出「承蒙抬愛」,列為精熟(6至7級)。

國教院說明,「參考指引」主要說明華語作為第二語言/外語的基本理念、課程目標、學習內容、學習者能力描述等內容,可以作為規劃課程、編輯教材、選擇教學資源、設計測驗等實際使用的參考資料。

國教院說,華語教材編輯者、需要設計華語文課程學習內容的相關人員、華語教師以及華語教學單位等都可以參考運用,除了可用於優質的華語文教育推廣、促進我國與國際的語言教育單位對話,更可促進華語文教學的系統化、科學化及資訊化。

國教院表示,「參考指引」內容提供華語教學各領域的重要基礎,同時保留了華語教師於課堂中發揮創意的彈性空間,可協助華語教師根據不同學生的文化、特質或學習目標,設計相應的教學方法、學習策略或評量方法。

國教院也將於2023年推出「參考指引」的使用手冊,提供華語教學上具體可操作的教學說明及示例,以協助各界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