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行人穿越路口與轉向車流產生交織衝突情形,桃園市府交通局針對部分行人穿越常與轉向車造成交織衝突之路口(如:學校、交通場站、大型賣場或醫院)計13處,實施行人綠燈提早開啟措施,以兼顧人車通行效率進而提升交通安全。
桃園交通局表示,全市大多數號誌化路口會同時設置行車及行人號誌燈提供用路人穿越路口之參考;考量部分路口位於學校、交通場站或大型商業設施附近,行人穿越量較一般路口來得龐大,若採一般行車綠燈與行人綠燈同時亮啟方式運作時,常有行人與轉向車產生交織衝突情形,也因為同一時間行人與轉向車輛都要通過,對交通繁忙的路口來說,駕駛人要等好幾個紅燈才能通過。所以,為了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並提升路口紓解效率,該局選定13處路口實施行人綠燈早開時相措施。
桃園交通局劉慶豐局長表示,在美國法律規定行人具有絕對的先行權,所以在各大路口皆可看到行人時相早開措施,給予行人優先通過路口之保障。為此,本府交通局針對桃園境內13處行人穿越常與轉向車造成交織衝突之路口試辦行人時相早開措施。以大溪區大溪國中前之「中華路與民權東路口」為例,上下學時間因大多數師生會穿越中華路往來大溪市區,會與民權東路轉向進入中華路車輛產生交織衝突,故採取穿越中華路之行人綠燈早開(民權東路行車綠燈延遲亮啟)措施讓行人提前穿越路口,因行人已提前進入路口行穿線,車輛須慢行並停等禮讓行人通行後方能繼續行駛,可減低人車交織衝突之危險性。
中壢區高鐵桃園站「高鐵站前路與青心路口」等4處路口,兼具緊鄰交通場站及大型賣場等特性,於尖峰時段也常發生路口人車交織衝突情形,故依各界建議實施行人綠燈早開時相。交通局後續將視實施情形蒐集相關績效後,再行評估擴大實施之可行性。
劉慶豐提醒,行人及駕駛人於行經實施行人綠燈早開之路口時,請確實遵循號誌管制燈號行止,車輛務必禮讓行人先行、行人行經路口時也請快速通過,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