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的雞為主報仇
清朝順治丁酉年,一個行腳僧經過高平縣南關的市集街上化緣,走到一店舖前一隻雞忽然從店裡飛出,猛啄他的臉,當下皮開肉綻,旁人幫忙驅趕,誰知雞好像跟僧人有仇,猛啄不捨。僧人只得快步逃離現場,那隻雞追了十幾步才罷休。
僧人後來再次經過這家店舖,又被這隻雞啄得噴血,血染衣服。眾人對此事嘖嘖稱奇。兩個捕快在旁目睹了這一幕,就攔下僧人詰問,僧人驚魂未定,吐不出一個字來。於是捕快把僧人送官訊問。
僧人一五一十的吐出內情:半月前,他在某鄉的一個餅店借宿,見到店主飽滿的錢袋,起了貪念,竟趁四下無人殺了主人,拿走了錢。
主人死後,家眷把遺留的雞帶到市集出售,買家就是南關的這間店鋪。「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僧人見這隻「凶雞」,就知道牠是在為主人報仇。(事據《曠園雜志》)
恩人被誣陷 鳥兒銜走狀子
浙江宜興有一姓陸的人家,家宅周遭植樹成林,是各種鳥兒的樂園。主人陸某非常愛護牠們,不許獵人彈射,碰到天雨、下雪,天氣寒冷時,陸某就取來米穀給牠們吃。
順治三年,陸某被仇家構陷為「逆黨」,被抓入衙門嚴格訊問。上千人受牽連,狀子和答辯狀積案如山。忽然有百鳥飛到公庭前,喧噪震天。等陸某被傳訊時,說時遲那時快,有一隻鳥飛至案頭,銜走誣告陷害陸某的告狀紙、快速飛走,群鳥此時也跟隨散去。
問案的官員非常驚詫,直覺案情並不單純!於是傳喚狀告陸某的仇人,經過一番嚴厲訊問,終於得知陸某受他誣告。
陸某在郡中建造了一座「義鳥亭」,彰揚鳥兒的靈性和義行,清朝時這座「義鳥亭」就座落在毗陵城中。(事據《果報聞見錄》)
巨龜報案
另一則故事是,荊山地方官盧文璧(字伯玉),至正初年時,一天忽然有隻巨龜登上廳前,兩眼直視著他,好像張目含冤要投訴什麼。
盧文璧下令役卒尾隨巨龜去探個究竟,巨龜爬出縣城六七里路,來到一口廢井邊,跳了進去。役卒知道了謎底就在這口井裡,於是找來鄉人幫忙,果然發現了一具屍體。
死者兩天前和另一商人出門經商,不料遭到謀財害命,投屍廢井。死者的家屬說:「他在生前不吃烏龜,見到待售的龜就會買下放生,所以巨龜為他雪冤。」(事據《警心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