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嘉義分署執行力,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維新小組蔡姓督察員與2名警官,任內包庇賭博電玩業,共收受891萬元賄款(蔡男收賄693萬元)。109年蔡男經最高法院以其所犯貪汙治罪條例之罪,判決有期徒刑18年6個月確定。之後,銓敘部處分蔡男自退休日起,應剝奪退離給與及優惠存款利息205萬4,349元。
蔡男領取的退休金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知後屆期未繳回,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分署執行人員立即查封蔡男所有財產包括房地產及帳戶存款,蔡男家屬只能將全數退休金繳回,查封命令始獲得撤銷。
目前在高雄監獄服刑中的蔡男原係高雄市警察局維新小組督察員。高雄市仁武區的賭博電玩業者為避免遭警方取締,在101年7月至104年10月間,由李姓業者出面向其他業者收取「公關費」,金額依店家機台數量計算,透過已退休陳姓前警官向蔡男等3名警官按月行賄。其間蔡男共收賄693萬元。案經查判刑確定後,公懲會即將涉案3人撤職。
蔡男雖於案發期間104年12月間辦理退休。惟在最高法院109年10月7日判決蔡男徒刑18年6個月確定後,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0條規定,其因法定事由喪失請領退休金的權利者,之前溢領退休金應予繳回。嘉義分署受理執行後,執行人員迅速清查蔡男財產,發現他除了有銀行帳戶存款外,也在嘉義縣布袋鎮有1間約30坪的3樓透天厝。執行人員隨即扣押存款並查封該透天厝房地,同時聯繫蔡妻並告知如果不繳回溢領的退休金,將會馬上進行法拍。蔡妻表示會馬上繳還款項,請分署暫勿進行法拍。
經高雄市警察局通知,蔡妻已於日前將退休金205萬餘元全數匯款繳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