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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法》睽違六年大修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確保優質國教,國教法應審慎研修」記者會。(記者林仕傑/攝影)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確保優質國教,國教法應審慎研修」記者會。(記者林仕傑/攝影)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攸關臺灣國教發展的《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目前正在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議,此次修法是睽違6年的大版本修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8日偕同立委范雲、林宜瑾、張廖萬堅共同召開記者會,認為草案未正面處理代理教師、黑心校規等問題,也點出私校小聯考爭議,呼籲朝野立委應審慎研修、以專業為依歸,維護國教品質。

全教總提齊一高國中小學教育法制、確保優質國教兩大修法建議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中小學相關法規制度頗為紊亂,無論校長遴選或主任的任用皆有不同規定,十二年國教已經上路,全教總建議,應齊一中小學教育法制,比照《高級中等教育法》,讓國中小校長免去甄選及儲訓程序;而國中小主任也應比照辦理,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尊重校長用人權與學校治理。

侯俊良也建議,校長遴選會應有同級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現行相關規定,並至少應各有1/5,以符合民主、多元參與的價值。

而在確保優質國教部分,侯俊良表示,小校雖班級數或學生數少,但相關須執行的教育任務並未減少,現有小校得增置員額的規定不應刪除;此外,私校小聯考爭議頻傳,顯示部分縣市未能落實國民教育健全發展的精神,私校學區除了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外,應報教育部備查,多一層監督。

有關海外攬才子女專班方面,侯俊良說,本國教師資格應依據現行規定,外國籍教師則依據《攬才法》聘用,公立學校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不宜去除相關教師資格的規範;另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列有19項議題,所列議題均應受到重視,不宜單獨將戶外教育的規範,置入《國教法》規範,避免有所偏廢。

至於在常態編班方面,侯俊良指出,縣市政府仍未能完全落實,除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督導機制,指派督導人員實地視導外,相關事項辦法宜由中央主管機關明定,多一道機制,以確保常態編班充分落實;此外,為避免教師日夜課程過度負擔,在教師員額配置上應允許專任或兼任,不宜限制僅能兼任。

立委關注代理教師、私校小聯考爭議

范雲指出,本次《國教法》大修、爆增39條,但仍未正面處理「代理教師」和「黑心校規」等實質問題,起因於中央無法源依據導致各縣市規範不一,因此她也提出法案版本,包括學生獎懲規定、員額編制逐年調升,以及專任員額控留比例等內容納入《國教法》,並明定各地方政府及學校違反規定的處理及罰則,以真正改善代理教師持續被苛扣薪資,也讓學生的權益不再被漠視。

林宜瑾則關注私校招生和正常教學的相關規定,她說,過去她為了讓私立學校招生規範更加合理,曾針對《私校法》做出修正。她認為,教育和知識如同山、海、空氣,任何汙染都會影響到全體國人與國家發展,私校為了招生所辦理的測驗以及篩選機制宛如小聯考,讓孩子們小小年紀就背負沉重升學壓力,對此教育部勢必該提出改革方案與法規。

侯俊良表示,《國教法》修法已於上週進行詢答,預計下週將進行逐條審查,全教總再次呼籲朝野委員審慎修法,以維護國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