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近日邊境解封後,入出境人數大幅增加,財政部關務署14日表示,前11月已查獲旅客違規攜帶超量洗錢防制物品達81件,為去年全年查獲案件的3倍,多數以現鈔為主,合計金額約新臺幣4,900萬元。
依《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入出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等值美金1萬元,或新臺幣逾10萬元、人民幣逾2萬元現鈔,或黃金總價值逾2萬美元,以及超過自用目的的鑽石、寶石及白金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關務署指出,今年前11月查獲旅客未向海關申報的超量洗錢防制物品件數為81件、金額高達新臺幣4,900萬元,其中74件為現鈔,多以新臺幣、人民幣為主,現鈔查獲金額最高的一筆為1,000萬日圓。
關務署表示,另有6件攜帶黃金超過應申報門檻,旅客單件最高攜帶2.71公斤的黃金入境。若以央行14日黃金牌價1克新臺幣1,758元計算,黃金總價高達476.4萬元。最後,寶石飾品查獲一件價值高達100多萬元,未依規定申報。
關務署提醒,由於國境解封、新年即將到來,入出境旅遊或返鄉旅客人次將達高峰,民眾務必注意攜帶或運送行李物品相關申報規定,以免受罰,造成行程延誤及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