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班克曼-佛里特,週二在紐約聯邦法院法官凱普蘭(Lewis Kaplan)面前提出不認罪答辯。這位曾經的加密貨幣億萬富翁,被起訴的罪名是共謀電信詐欺和證券詐欺、個人證券詐欺和電信詐欺、洗錢和共謀逃避競選財務條例等8項罪名。
當天早些時候,班克曼-佛里特的律師提出動議,要求封存兩名為班克曼-佛里特提供擔保的人的姓名。他們聲稱,該案件的知名度,已經給班克曼-佛里特的父母帶來了風險,而擔保人不應該受到同樣的審查。凱普蘭法官在法庭上批准了這項動議。
聯邦檢察官沙遜(Danielle Sassoon)在法庭上表示,班克曼-佛里特曾與外國監管機構合作,轉移破產程序該收回的資產。
沙遜要求凱普蘭法官施加一項新的限制,禁止班克曼-弗里德轉移或獲取FTX客戶資產。法官也批准了這項動議。
班克曼-佛里特於去年12月21日從巴哈馬返回美國,第二天以2.5億美元的擔保金獲釋,他以在加州的住宅為擔保。
聯邦檢察官還宣布成立一個新的特別工作組,以追回受害者的資產,作為對班克曼-佛里特和FTX公司倒閉調查的一部分。
檢察官們得到了班克曼-佛里特的兩名同夥協助,他們是班克曼-佛里特個人的對沖基金Alameda Research的前執行長艾里森(Caroline Ellison)和FTX創辦人之一的Gary Wang,兩人已於去年12月21日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