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醫療糾紛動輒以業務過失致死或重傷提起訴訟,使得醫病關係更趨於緊張對立而無法溝通,如何促進醫病之間的溝通是醫界及法律界討論的焦點。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在15日舉行的「台灣醫法實務論壇」演講中表示,面對醫療爭議,應該以調解先行,而調解的意義在於過程中的善意而非賠償的結果,調解過程中的關懷溝通是醫療糾紛解藥。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從2000年提案歷經20年審查及廣泛討論,終於在2022年6月總統公布,劉越萍期盼,日後法案的實施能強化醫療糾紛處理、改善醫療執業環境,而一切的關鍵還是在於是否能夠透過關懷溝通化開彼此的對立與不信任。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審判長兼法官廖建瑜在論壇中說,《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想要達成的目標有四項:一、醫病雙方:權益保障及和諧關係;二、病人端:確保安全;三、醫療端:改善職業環境及提升品質;四、醫療爭議處理:妥訴處理機制。廖建瑜同時表示,除了減少醫療糾紛減少相關訴訟之外,醫療事故關懷小組的設置主要目地在於修補醫病關係創造善意的對話平台。
15日召開的「台灣醫法實務論壇」由台灣醫事法律學會邀請台北市醫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中醫師公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務管理學會共同主辦。
台灣醫事法律學會理事長張朝凱表示,此次「台灣醫法實務論壇」為第三屆舉辦,今年議題更多元化,希望透過醫界與法界不同角度做證釋,除備受關注的醫療糾紛與醫病雙贏得主題外,還包括健保申報、中醫用藥安全、長照政策及護理人員相關法律問題,希望藉由法界、醫事領域專業人員共同交流建立醫病倫理之橋梁,讓社會更祥和、美好。
張朝凱介紹,台灣醫事法律學會於民國74年成立,以普及醫事法律知識,重建醫病倫理,消弭醫療糾紛,提高國家醫療服務品質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