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委託臺北捷運公司的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經營權30日到期,雙北市府達成共識後將無縫移轉,由新北市府擔任環狀線第一階段地方主管機關。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未來全環線會統一由一家機構營運,屆時仍希望由臺北市經營。
捷運環狀線全線分為第一階段新北環狀線、南環段、北環段、東環段,串聯新店及新莊的環狀線第一階段在2020年通車營運,由新北市政府委託臺北市政府捷運局規劃興建,並簽訂營運行政契約書,委託臺北捷運公司營運3年。
臺北、新北市捷運局30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新北市委託臺北市營運維護管理環狀線第一階段,其行政營運契約於30日屆期,經雙北市府溝通後達成共識,雙北將共同合作無縫移轉。
雙北捷運局表示,依據雙北市政府協商共識,環狀線第一階所有財產於營運契約屆期當天、也就是30日就會移回新北市,在不影響旅客權益、營運不中斷且服務不打折原則下,雙北市政府將合作營運,雙北市政府將共同報請交通部,由新北市政府擔任環狀線第一階段地方主管機關。
至於未來整條環狀線完工後的經營權,雙北捷運局表示,雙北市政府已有共識,將由一家營運機構執行營運,後續於南北環段完工前1年決定統籌營運事宜。
針對此事,李四川30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環狀線第一階的經營權是依照契約還給新北市,而所有盈虧也由新北自負,北市會確保平順移交,過程一定不會影響民眾搭乘的權益。
李四川說,雙北政府會等環狀線全數完成時再協商,考量車站數量、路線等後,由單一一家捷運公司來經營,在不影響人民搭乘大眾運輸權益下由最合適公司營運,到時候還是希望由臺北市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