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自2月1日起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高雄港隊3日前往高雄市天主教海星海員中心、印尼駐臺代表處高雄勞工安置中心、前鎮漁港海員漁民服務中心及遠洋漁船進行宣導,自行到案者將可免收容。
移民署自2月1日起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高雄港隊表示,只要在6月30日前自行到案,可「從寬論處」,將採取免收容、繳最低逾期罰鍰新臺幣2千元,且不管制禁止入國期間等措施,以鼓勵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早日返回母國。
高雄市天主教海星海員中心神父楊謙表示,將利用每週日的彌撒時間向教友宣導上述專案,並轉傳社群媒體通知在臺外來人口。印尼駐臺代表處高雄勞工安置中心黎主任則表示,已將上述專案製作成短片,並上傳社交群組,鼓勵在臺印尼民眾廣為宣傳。高雄市前鎮漁港海員漁民服務中心志工們也允諾,會協助轉告在臺停(居)留的親友。
高雄港隊隊長王天順表示,《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前已送立法院審查;其中,為防杜外國人逾期滯留我國,特別提高逾期罰鍰,並將管制來臺期間上限加長;他呼籲,在臺逾期停(居)留的外籍船員,應把握機會盡速自行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