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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若參與民主協商 民團:涉叛國

民團「經濟民主連合」23日召開「馬英九中國行與外患叛國的紅線」記者會,警告前總統馬英九前往中國大陸有其絕對不應逾越的外患叛國罪紅線。(經濟民主連合提供)
民團「經濟民主連合」23日召開「馬英九中國行與外患叛國的紅線」記者會,警告前總統馬英九前往中國大陸有其絕對不應逾越的外患叛國罪紅線。(經濟民主連合提供)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將於27日前往中國訪問,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23日警告,卸任總統對國家、共同體的忠誠義務,不因卸任而終止,且《刑法》外患罪修正條文已於2019年生效,馬英九此行若參與中共提出的「一國兩制,臺灣方案」民主協商,就是叛國,高檢署應立即偵辦、逮捕。

前總統馬英九將於3月27日至4月7日赴中國「祭祖」,並參訪南京、武漢、長沙、重慶、上海等城市。

經民連23日召開「馬英九中國行與外患叛國的紅線」記者會。賴中強表示,《刑法》的叛國罪,分為內亂罪與外患罪,內亂罪限於「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才構成犯罪,外患罪章的各犯罪型態,則非全以強暴或脅迫為前提;這是民主國家的立法者,有意寬容來自共同體內部的攻擊,但無法寬容勾結外患的行為。

賴中強表示,中共國臺辦主任宋濤上任後,定調今年為「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的「民主協商啟動年」,而中共所提「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的民主協商,其實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臺灣的主權。

他強調,馬英九作為臺灣人民選出的民選總統,雖然已卸任,但對國家、對共同體人民的忠誠義務卻不會終止。此行馬英九若參與「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的民主協商,即觸犯2019年修正《刑法》外患罪章的「通謀喪失領域罪」,高檢署應立即偵辦,並於其回國後將其逮捕。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歐栩韶則提醒,現行法外患罪章刑度動輒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因最低刑度過高,反而造成檢察官、法官猶豫適用的妥當性;又因為不涉暴力行為,處以死刑,擔心會觸犯兩公約的相關規定,建議也應一併檢討。

中共非武力兼併臺灣 可能有四種模式

歐栩韶還提到,分析中共《反分裂國家法》與中共黨史,中共以非武力兼併臺灣可能有四種模式,包括投降協議、民主協商、代理人政府與北平模式,前二者現行外患罪章條文已有規範,但後二者有修法填補漏洞的必要。

歐栩韶進一步表示,首先是「投降協議」部分,是指中共以結束內戰、軍事互信或和平協議為名,要求臺灣承認為中共統治支配的領域。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政治談判紅線條款」已有相關規定,違者將觸犯《刑法》外患罪章的「通謀喪失領域罪」。

其次是「民主協商」,是指臺灣國民參與中共或其派遣之人關於「一國兩制,臺灣方案」民主協商,無論其形式為會議決議、聲明發表或其他,當屬「通謀中國大陸政府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臺灣領域從屬於中國大陸政府統治支配者」,亦觸犯「通謀喪失領域罪」。

第三是「代理人政府」,指行為人受中共指示,在臺澎金馬領域內為其從事發行護照、身分證、居住證、課徵稅捐、徵募兵役、核准貨物通關等,將中國大陸公權力延伸至臺灣領域內行使的行為。歐栩韶說,這部分現行外患罪章並未規範,有修法填補漏洞的必要。

最後則是「北平模式」,也就是在「開戰或將開戰期內」,煽惑軍人不執行職務,或不守紀律或逃叛者。依據《刑法》外患罪章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如果是非「開戰或將開戰期內」,僅得依《刑法》妨害秩序罪章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歐栩韶表示,兩種情境的處罰輕重差距過大,且以上二罪,只處罰「煽惑他人」,不處罰軍人向中共承諾不抵抗的行為,確實有修法填補漏洞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