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28日表示,偵七大隊在2019年接獲報案,民眾表示遭人以「投資演唱會」設局詐騙。經查該案鄭姓及顏姓主嫌的犯罪時間長達八年以上,被害人有15位,包含政商名流,詐騙款項達1億2千萬元。警方掌握證據後,展開查緝行動並拘提鄭姓主嫌等21名嫌疑人到案,全案依違反《刑法》詐欺及偽造私文書罪嫌移請臺北地檢署偵辦,主嫌羈押至今。
刑事局表示,接獲民眾報案,遭人以「投資演唱會」為標的設局詐騙,損失金額高達3千萬元,經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全面清查,發現被害人眾多,其中不乏政商名流及演藝人員,且受騙金額均高達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雖有不少人提告,卻因單一個案罪證不足,被認定為民事糾紛而不起訴。
刑事局指出,經查兩名主嫌自2014年起陸續借用他人名義,創立多家娛樂公司,且自創立之初即無營運資金,加上主嫌兩人積欠數億元鉅額債務,遂合謀以公司舉辦演唱會、粉絲見面會等活動的名義招募投資,再以「保證獲利」10%~40%的話術,佐以各類活動文宣、合作意向書、協議書等資料誆騙投資人。
但是,刑事局表示,實際上絕大多數活動未取得國外經紀方的授權,甚至憑空捏造,以此誘騙被害人簽立投資合約並交付大筆款項,在掌握具體人證及事證後,警方2022年12月28日展開查緝行動,共拘提鄭姓主嫌等21名嫌疑人到案。
刑事局呼籲,投資方式要慎選,只要聽到「快速回本、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話術,務必提高警覺,以免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