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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D訴訟遭駁回 民團:完成階段任務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在立法院受訪。(中央社)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在立法院受訪。(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內政部原定於2021年7月全面換發新式數位身分證(New eID),民間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召集58名各領域民眾,集體對內政部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判決敗訴,可上訴。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說,未來將推動修正《個資法》,並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11日以不符「預防性不作為」要件為由駁回。但台權會指出,法院判決理由要旨提到,「eID將可產生大量『數位足跡』之數位身分識別功能,置個人於可被詳細剖繪之境地,根本性地改變現行身分識別制度之樣貌,影響人民資訊自主權及隱私權益甚鉅」,並做出「強制人民換發eID,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具體結論。

台權會表示,雖然無法透過本次訴訟,杜絕臺灣未來再次發生強制換發計畫,但在訴訟過程中已達成數項階段性任務,包含行政院宣布暫緩政策,並承諾進行立法及相關修法作業;後續在相關倡議下,內政部也在「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中,修正有關晶片身分證的內容。

「每個人可依自身需求選擇『無晶片身分證』,應是數位身分證政策的底線」,台權會強調,台灣長期在公私部門間浮濫的個資串聯及蒐集身分資料等行為,也應受到嚴格檢視,並制定相關限制蒐用規範,落實資料最小化原則;應通盤考量不合理的身分證查驗及蒐用情境,而非以全面數位方式取代,應避免讓數位發展淪為實名制社會的工具。

羅秉成在行政院會後表示,數位身分證的推動,是邁向智慧國家、數位政府其中的一環,推動過程中有不同聲音,擔心資安防護是否安全,尤其是境外攻擊日趨嚴重,國人對資安保護意識也提升,原本的評估有必要重新檢視;接下來會推動《個資法》修法、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也就是獨立專責監督機關,並持續蒐整各方意見。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在立法院受訪時則強調,外界質疑數位身分證會讓蒐集個資變得更容易,重點在於政府機關之間在後端傳輸個資的部分,要如何確保民眾個資安全?為此,數位部建置「T-road」系統作為「政府資料傳輸平台」,可避免政府在內外網交換資訊時遭到攻擊,防止有心人士在收發兩端竊取資料、監守自盜,預計明年底導入資安A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