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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產吵翻天 預立遺囑把遺產變禮物

現今社會,長輩們似乎對於死亡、遺產、身後事等議題仍然抱持相當禁忌的心態,總認為來日方長,子女間也和和氣氣,好像沒什麼誘因需要預立遺囑。(123RF)
現今社會,長輩們似乎對於死亡、遺產、身後事等議題仍然抱持相當禁忌的心態,總認為來日方長,子女間也和和氣氣,好像沒什麼誘因需要預立遺囑。(123RF)

文/林靜如, 鍾依庭, 彭志煊
「你記得那個常常來我們家吃飯的許伯嗎?」那天阿富律師滑手機滑到一半,突然抬頭跟我說。

「記得啊!他每次來我們家吃飯都是西裝筆挺的,七十幾歲的人,看起來還是玉樹臨風、風流倜黨的,呵呵!」

阿富律師因為喜歡研究美食,前兩年把供應事務所員工餐的廚師產能釋放出來,開了一家私廚料理,所以現在我們常常要招待一些周邊人脈圈的聚餐,許伯就是其中一位常客。

雖說阿富律師的客人中,名流顯要都不少,但許伯就是有著異於常人的紳士氣度,身上的衣物從來都是光鮮亮麗,散發著老派的優雅,笑容裡也總是有著長者的風範,所以讓我特別有印象。

「他不在了耶!」

「怎麼會?他看起來身體很硬朗啊!走路講話都看起來不像他的年紀,感覺可以活到一百歲啊!」

「聽說是酒後和人家發生衝突,出了意外。詳情我也不知道,等他太太來跟我開會我再問問。」

近年我們身邊真的不少這樣的例子,前不久還跟我們聚餐聊天的人,隔一陣子卻接到令人遺憾的消息,或許是我們自己也有一定的年紀了,意外不再是那麼讓人意外。

聽阿富律師說,是許伯的太太打電話來詢問遺產分配的問題,他才知道許伯已經不在人世了。

許伯太太說,她和許伯有四個子女,平常都是她在持家,許伯幾乎不大管家裡的事,自己賺的錢都盡情享受揮霍,還好家裡有一些祖產可以收租,所以許伯的太太靠著每個月收到的房租及跟會來維持家計。

隨著年紀越來越大,她曾經幾度想跟許伯討論家中資產的傳承問題,希望許伯能夠提早寫遺囑說清楚,只是每次一開口,就被許伯喝斥她在詛咒自己。

許伯跟太太說,當年自己的父親在世時都是口頭告知子女要怎麼分財產,雖然兄弟間也有人覺得分得不公平,但礙於長幼有序及傳統孝道的觀念,父親的分配大家也不敢有異議,所以許伯認為自己的財產想怎麼分,旁人沒有插嘴的餘地,等他要閉眼前再來交代就好。

許伯退休之後,平常一起喝酒的哥兒們不是生病就是離世,許伯的生活頓時失去重心。有一次在朋友建議下開始投資股票,開啟了瘋狂追股的退休人生。許伯迷上股市後,即使慘賠數次,還是深信自己能再翻身。過沒多久,用來養老的幾百萬退休金就沒了,加上小兒子成家時的房貸他也支出不少,養老金所剩無幾。

有一天晚上,許伯的太太一如往常的準備晚餐,不料卻接到一通電話說許伯在醫院需要急救,事後聽說是因為許伯酒後與人發生衝突,被發現時倒臥在男廁裡,經過急救仍回天乏術。

許伯突然離世沒留下任何交代,關於後續遺產的分配,許伯的太太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結果因為許伯生前曾經給女兒嫁妝、幫兒子出房貸等舉動,讓子女對如何分祖產吵到幾乎要決裂。

許伯的太太說:「孩子們要我找律師幫他們做公平的處理,不然就只好上法院談。」聽說她在向阿富律師諮詢的時候,不停後悔自己當初應該堅持要許伯提早處理身後事。但她現在只能眼看著子女爭產,徒呼負負。

其實,我們在事務所遇到的類似案例不少,有些人就連已經寫好遺囑,都還有子女們覺得不公平而鬧上法庭。

時代已經不同以往,我們不該再因忌諱而不去思考或執行身後事的處理,否則都是為子女埋下未來走上法庭的隱憂。

建議大家可以在中壯年階段,就開始找律師及相關專業人士規劃一下養老及傳承事宜,別讓金錢變成殺傷家庭情感的武器。 

【律師這樣說】

在現今社會,長輩們似乎對於死亡、遺產、身後事等議題仍然抱持相當禁忌的心態,總認為來日方長,子女間也和和氣氣,好像沒什麼誘因需要預立遺囑。然而,所謂的「和氣生財」、「家和萬事興」,有可能只是表面的和平,當家中長輩仙逝後,面臨龐大的遺產利益,有多少人真能把倫理道德、尊卑親疏奉為圭臬呢?

在法律諮詢的過程中,遺產糾紛往往是常見的案件類型。雖然《民法》上關於繼承人之間的權利明定了應繼分的制度、繼承優先順位,以及可分得遺產的比例分配,然而遺產案件並非單純的數學題目,不是套用《民法》的公式就能得到完美無缺的解答。

預立遺囑是對的嗎?

以許伯的案例來說,因為他生前已經因子女結婚、分居而有贈與財產的情況,照理來說,子女受贈的款項是要全數列為遺產範圍,再按照應繼分去分配,但是贈與的原因很多,可能許伯是因為股票賺錢或子女剛好討他歡心就匯款給他們,很難證明是因為結婚、分居而給的,在法律上還是有一些舉證需要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許伯沒有預立遺囑事先交代,子女很容易認為遺產分配不公,造成彼此間的嫌隙與怨懟。這種狀況下,不太可能透過協商的方式,擬定大家都滿意的遺產分割協議,往往只能透過提出分割遺產訴訟,讓親人們對簿公堂、解決紛爭。

看完這個案例後,回頭想想,你會選擇不預立遺囑,等到人走了之後讓下一代花錢繳納裁判費、律師費,並因訴訟程序奔波數年嗎?還是應該選擇預先請律師撰擬、請公證人公證遺囑,把本人對於遺產分配的真意清楚寫明,讓下一代免受訴訟之累?

我相信後者對你來說才是既省錢、又可以讓後代子女心服口服的選項吧!

如何規劃自己的遺產分配了呢?如果對於怎麼開始毫無頭緒,以下建議幾個步驟,希望能幫助你梳理整個程序。(Shutterstock)如果對於怎麼開始毫無頭緒,以下建議幾個步驟,希望能幫助你疏理整個程序。(Shutterstock)

預立遺囑的優點,除了讓遺產避免下一代受訴訟之累,徒生勞力、時間、費用等無謂成本以外,也可以先讓子女知道自己與他人之間有哪些債權債務關係,例如:借名登記財產給他人、與他人之間有借貸尚未清償,或是自己的財產由他人代管等,讓繼承人對自己的財產狀況,有清楚的了解,未來才知道該爭取哪些權益。

否則很多子女沒有和父母一起住,很難知道父母的實際財產狀況,或是與他人之間有哪些恩怨糾葛。

再者,如果希望下一代可以好好使用財產,避免一夕之間因為繼承而只會揮霍或不事生產,也可以透過遺囑信託的方式,妥善分配遺產配額。例如可以約定將不動產逐年過戶給繼承人,避免直接過戶後,馬上拿去貸款或出售。

如果遺產是存款,也可以設定每年、每月分配的額度,例如每個月只能領取基本生活所需的額度,讓遺產可以細水長流,達到最有效的利用,避免繼承人鋪張浪費,導致前人的努力一夕間化為烏有,演變成「富不過三代」或家道中落的局面。

預立遺囑的步驟與程序

說到這裡,你是否也開始思考要如何規劃自己的遺產分配了呢?如果對於怎麼開始毫無頭緒,以下建議幾個步驟,希望能幫助你疏理整個程序喔!

一、了解自己的財產有哪些:一般人可能會不清楚或忘記自己名下有哪些財產,或是在哪些銀行機構開戶過。最簡便的方式就是本人或委託他人,至國稅局調閱自己的財產、所得清冊,初步了解名下財產的不動產坐落在哪裡、持分多少,以及有在哪些銀行機構開立帳戶,甚至持有的股票也可以一目了然。

但如果是民間、親友間的借貸或其他借名登記等,就要特別確認有沒有書面立約,或是有無其他間接證據得以證明雙方間債權債務關係。

二、撰寫遺囑:在了解財產狀況後,就能開始規劃遺囑內容及遺產分配。遺囑內容必須符合《民法》所列的法定要件。建議可以委託律師撰寫,以免因要件不符,導致遺囑無效,或是因為文字用語模糊不清,造成繼承人對遺囑的解釋有出入,日後衍生訴訟紛爭。

三、公證、見證或信託:公證其實並非遺囑有效的必定要件,但經過公證的遺囑,由於是先經由公證人確認立遺囑人的身心狀態,因此日後遺囑的效力比較不會受到質疑。

另外,如果是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都需要有見證人全程在場並簽名才有效力。倘若希望遺產可以有更為彈性的利用,可以再跟銀行、信託機構簽署信託契約,規劃更符合自己理想的方案。

 (遠流出版社提供) (遠流出版社提供)

——摘編自《後青春幸福相談室【作者親簽版】》,(遠流出版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