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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藝中心登酒類廣告未加警語 苗博雅批市府帶頭違法

北藝中心刊登酒品廣告未加警語,最高可罰50萬。市議員苗博雅6日質詢痛批市府帶頭違法。(市議員苗博雅質詢簡報提供)
北藝中心刊登酒品廣告未加警語,最高可罰50萬。市議員苗博雅6日質詢痛批市府帶頭違法。(市議員苗博雅質詢簡報提供)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苗博雅6日質詢,北藝中心販售廣告版面給酒商,刊登時卻未依照《菸酒管理法》標示警語,最高可罰50萬,痛批市府為了約莫100萬廣告費,已經不擇手段,公然帶頭違法。要求市府一個月內調查報告,並針對相關人員疏失裁處。市長蔣萬安允諾,將請財政局介入調查。

北藝中心刊登酒品廣告未加警語,苗博雅痛批市府帶頭違法。北藝中心刊登酒品廣告未加警語,苗博雅痛批市府帶頭違法。(市議員苗博雅質詢簡報提供)

國際知名酒商今年5月買下北藝中心球劇場建物外牆廣告空間,打出「北藝中心球劇場變身籃球」噱頭,將球劇場外觀打造成與NBA聯名巨型籃球,同時在北藝中心推出快閃活動。

苗博雅質詢市長蔣萬安於立委任期,長期在環衛委員會,是否了解酒類廣告刊登相關規定?蔣萬安先是表示沒看過北藝中心的廣告,再回答酒類廣告依法需加上警語。苗博雅隨即請蔣萬安細看圖片,追問「警語在哪裡?」並質疑北藝中心是主管機關,「要不要開罰?」

文化局局長蔡詩萍試圖緩頰稱「我們承認是犯了錯」,坦承事後才發現,並解釋是「廠商走了一個模糊的地帶」。對此苗博雅質疑表示,據《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規定,「酒之廣告或促銷而標示警語時,應至少以版面百分之十連續獨立之面積刊登」。活動都辦完了,「台北市政府是執法機關卻公然違法」。

苗博雅指出,若酒類廣告未依照《菸酒管理法》標示警語,最高可罰50萬,並問這次廣告可收取多少盈利?北藝中心執行長王孟超表示約莫100萬。苗博雅質疑,為了賺取100萬廣告費,甚至違反可能被重罰50萬的法條,根本不擇手段。苗博雅表示,北藝中心的創立是為了扶植藝文產業,屬公益性質,並非以賺錢為目標,但因為前朝柯市府給北藝中心損益兩平的責任,導致北藝中心為了賺錢,已經不擇手段。質疑北藝中心於刊登廣告前,毫無審核機制,要求文化局一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並針對相關人員疏失裁處。